【发布时间:2014-12-02 16:26:51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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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或“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集团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一期)重新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1项目名称:神华集团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一期)重新招标 2.2招标编号:CSIE14025047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是神华集团数字档案馆软件采购、定制开发及系统实施服务,包括:启动、需求调研、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集成、实施、试运行、验收、维护、培训、咨询、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 2.5建设地点:北京市神华大厦及其指定的地点。 2.6建设时间:项目实施1年;免费售后服务期:正式验收合格后1年。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服务(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变相分包、转包等);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须提供近三年(2011年~2013年,下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四项资质:①软件企业认证证书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③软件成熟度CMM3以上④计算机系统集成涉密甲级。 3.4近3年(2011年~2013年)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需要提供合同、项目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需要提供项目甲方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子(母)公司不得采用母(子)公司资质独立或联合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在神华集团公司以往的招标中,凡违反国家或神华集团公司招标相关规定,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
4.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公告之日即2014年12月2日起至2014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 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室。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本单位名片)、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原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质和证明等,并将以上资料复印一份留存。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5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2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9会议室 5.3投标文件递交:请于开标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4评标时要求投标人派遣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商务负责人到场。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发布,如有更改,请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任何其它网站的信息均无效)。 6.1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6.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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