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4 10:15:4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委项目 2.招标编号:CSIE14035072 3.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4.基本情况介绍: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主要为满足本厂职工就餐需求建立。职工食堂包括东、西(西面为临建食堂)食堂、包装仓储中心餐厅、消气防餐厅四处,总建筑面积3900平米,总后厨建筑面积1700平米。其中东食堂后厨不具备面点间,西食堂后厨经过改造,现已具备热炒功能。餐位合计约1300个,其中东餐厅约320个,西餐厅约790个,包装仓储中心餐厅约90个,消防中心餐厅约90个。包装仓储中心餐厅和消防中心餐厅只需提供前厅服务,菜品由东、西食堂出品后统一配送。 目前,职工食堂每餐就餐人数约3000人次,包括正式员工、劳务工、实习人员、及办事人员,其中约有1000名现场操作员工(包括包装仓储中心、消防中心)采用生产现场送餐的方式解决早餐、中餐、晚餐、夜餐就餐问题。 5.招标范围: 5.1职工食堂职工工作餐、招待餐的制作、出品管理,保证食堂早、午、晚、夜餐正常按时开餐; 5.2生产现场运行餐:保证公司生产现场每日早、午、晚、夜餐岗位送餐及临时加餐的正常按时开餐; 5.3职工食堂卫生保洁及餐饮服务工作; 5.4职工食堂服务车辆及使用管理工作。职工食堂现有服务车辆4辆,其中送餐车2辆,临时采买车2辆,驾驶人员5名(采用倒班制)。职工食堂服务车辆所有权归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日常维护由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及驾驶人员管理由管理公司负责。 6.技术要求: 6.1服务内容、范围 6.1.1管理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双方约定的业主项目进行职工食堂餐厅管理、送餐、宴会餐、食品采购(加工)、加工人员、库房保管员等人员配套服务。乙方对派驻业主方进行所有管理、服务人员按照酒店“三星级”服务标准进行培训和统一的管理,根据业主实际情况以及酒店“三星级”服务标准建立完整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内部考核标准等,在合同期内全面负责日常的运营、管理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要求。 6.2基本要求 职工食堂管理服务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具体服务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国家规定的酒店“三星级”服务标准。 6.2.1餐饮服务 6.2.1.1工作餐 餐标 早餐:5元,午餐:15元,晚餐:10元,夜餐:5元 菜品质量 刀工精细、配料标准、口味纯正、外形美观。既要保证员工食堂集中就餐的要求,又能保证菜品温度、外观、口感。 花色品种 根据业主员工每7日轮换班的实际情况,食堂伙食在注重菜肴的同时,要突出家常化的特点,要注重特色开发。我公司对花色品种的要求暂定为:员工食堂:早餐主食4种,小菜2种,汤类3种,牛奶,鸡蛋,特色1种;午餐主食2种,热菜5种(半荤菜2种,素菜3种),特色3种,凉菜2种,汤类3种;晚餐主食2种,热菜5种(半荤菜2种,素菜3种),凉菜2种,汤类2种,特色1种;夜餐主食1种,汤类1种。在操作过程中如遇见天气原因或品种过剩现象,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压缩品种。 6.2.2招待餐 6.2.2.1规范操作,精细操作。要体现各大菜系正宗的菜肴口味特色。要不断推陈出新,致力于在平凡的菜品中体现餐饮制作水准及档次。能够操作高档酒席。要保证上菜的速度及节奏。 6.2.2.2要求能够熟练掌握各地特色菜品制作,保证部分接待餐能够显现当地特色。 6.2.3食堂接待 食堂接待要做到5个保证。保证人员在岗;保证礼貌、热情、周到、得体;保证能够用普通话交流;保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服装统一;保证来宾满意。 6.3管理方式: 6.3.1乙方独立操作,甲方核定支付费用。 6.3.2乙方负责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甲方负责定价、选择品牌、审核(包括不定期抽查)和结算(结算金额=据实结算+税金)。 6.3.3乙方制定食谱及采购计划并报甲方,由甲方负责审核。 6.3.4乙方每月编制工作餐等支出明细,报送甲方审核(工作餐已实际刷卡量为依据)。 6.3.5乙方负责餐厅、厨房的设备、设施、器具等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 6.3.6甲方对餐厅的经营管理、服务质量、资金支出等项目进行考核和审查,如需邀请第三方进行审计,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 6.3.7乙方配合甲方每季度进行就餐满意率调查,满意率标准不低于65%。 6.3.8乙方要确保合同期内厨房设备使用完好率达到95%。 6.4卫生防疫保洁及安全要求 整个操作流程,包括保管、制作、销售、余料处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并有书面记录。食堂卫生达到公司制定的公共卫生区域管理标准;餐具进行集中洗涤消毒。非刑事案件外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甲方属于化工企业,乙方应按甲方安全要求规定,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的同时签订《承包商安、环、职、防协议书》(详见第八章附件二),保证乙方所管区域不发生煤气爆炸、煤气中毒、煤气泄漏、坑沟孔洞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如有违背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5成本核算 配合甲方食堂管理人员执行逐日成本核算制度,成本控制在员工餐标的±3%,成本超出规定范围的,按照超出额50%进行考核,并在一季度内将超出部分逐步补齐;要有准确的出入库登记,成品、半成品剩余量的记录。 6.6劳动纪律管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公司要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各项条款。全体服务工作人员按要求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甲方有权监督。甲方发现乙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执行考勤制度,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核。 7.资金来源: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8.服务期限:3年。 9.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9.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9.2投标人必须具有酒店或餐饮行业管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以上内容),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 9.3近四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贰佰万以上的大型企事业职工食堂服务管理服务业绩;每个业绩中服务队伍人数不少于50人; 9.4投标人具有为同一单位连续服务三年及以上的业绩; 9.5投标人在以往类似职工食堂管理中没有负面纪录、不良社会影响及法律纠纷; 9.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7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8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成为正式用户。 10.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平安路与天骄北路交叉口(区公安局向北200米处,原宇洋大酒店)。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4)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贰佰万以上的大型企事业职工食堂服务管理服务业绩;每个业绩中服务队伍人数不少于50人(合同)、5)为同一单位连续服务三年及以上的业绩(合同)。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注: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2、招标人将通过国家行政部门、最高法院等机构公布信息对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http://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招 标 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德凯 电 话:0472-53328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邮编:100011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号:345 458 594 966 联 系 人:师继红、潘凯之 电 话:0477-8296926 传 真:0477-829553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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