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31 09:52:52 阅读次数: 】
| 变更记录 · CSIE14025349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流程管理体系咨询项目-变更公告2015-02-06  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流程管理体系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流程管理体系咨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14025349 招标名称: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流程管理体系咨询项目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流程管理体系咨询项目”招标,由中标单位提供以“商机获取到项目质保结束”主业务流程为范围,开展流程梳理优化及一体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需求书》。 工作地点:招标人所在地 计划工期:项目预计工期共计4个月;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经济实体。年审有不良记录、年审基本合格或者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在《神华招标网》 (www.shenhuabidding.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招标公告中要求的其它资质证明和声明函等,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3郑重说明:神华国际工程公司业务集成系统(IBS2.0)已正式上线运行满一年,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及我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建议拟参加我公司组织的招标业务的投标人(含以前注册过,但未通过原件现场审核的投标人)提前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到我公司总部或分支机构进行现场审核。我公司会在售标大厅安排专人协助您完成注册审核工作。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通过神华招标网或在我公司售标大厅的电脑设备上自助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信息后,到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今后购买招标文件时不再需要携带已通过审核的证照原件(在有效期内的)。 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开标地点及人员要求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10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二层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 邮 编:100011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原 宁联 系 人:刘志进、何 流 电 话:010-57595251电话:010-58132361、010-58131254 传 真:010-57595251传 真:010-57339287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3707579@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北京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1: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附件2:投标人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最近五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的情形。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