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4 16:42:02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5年第一批煤炭运输(招标编号:CSIE1504022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5年第一批煤炭运输 服务地点:宁夏银川灵武市 招标范围:本项目煤炭运输量按月份共分为3个标段。每个月运煤量约15万吨,具体运量以当月下达实际运量为准,结算价格执行综合单价。 第一标段:2015年三月份煤炭运输项目 第二标段:2015年四月份煤炭运输项目 第三标段:2015年五月份煤炭运输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B、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D、近三年内具有汽运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3项(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E、投标方应保证有可靠的运输能力,投标人所属自有车辆不低于10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F、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G、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3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注:在神华招标网注册的正式用户,已经在供应商系统上传的证件可以不带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售卖标书现场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沙湖宾馆三楼会议室(地址:宁夏银川市文化西街58号,联系电话:0951-5028576)。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 联系人:喻朗 张鹏 电 话:0951-7615597 0951-761559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沙莎 电 话:0951-6971436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4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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