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03 16:45:1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5030546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600MW机组特殊消防日常维护-变更公告2015-02-11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600MW机组特殊消防日常维护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600MW机组特殊消防日常维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30546。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消防系统维护,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烙尽气体灭火系统、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劳务、工器具、设备、消耗材料、试验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项目服务期:2015年4月1日到2016年3月31日,有效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2012年以来须同时具有:至少有两个电厂(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特殊消防维护业绩和至少具有在同一电厂(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连续维护三年的特殊消防维护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10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神东项目部一楼大厅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丽 电话:0912-8224917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2012年以来须同时具有:至少有两个电厂(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特殊消防维护业绩和至少具有在同一电厂(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连续维护三年的特殊消防维护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郑重说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招标文件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陕西省神木县锦界工业园锦界宾馆三楼会议室(前台电话:0912-8491222)。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 邮 编:719319 联系人:刘月富、王志勇 电话:0912-8551765、8551544 传 真:0912-8552010 电子邮箱:liuyf199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神东招标中心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 朱红杰、郝帅、杨红艳 电 话:0912-8224972、0912-8226320 传 真:0912-8226337 电子邮箱:13707613@shenhua.cc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345 458 594 966 2015年2月3日 附件1: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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