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0 10:47:01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批风电及光伏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批风电及光伏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招标编号:CSIE15011207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内容: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批风电及光伏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2015年公司第一批预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14项,总装机容量845.5MW,项目总投资额614,428万元,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具体划分见下表。 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
4.项目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2015年至2016年,根据所列项目进度在各项目结算二审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按要求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5.投标人条件和资质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执业5年以上,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审计业务资格,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 3)近三年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具有编制或审计投资额不少于3个亿的风电类项目竣工决算业绩10个(含)以上,有光伏发电项目审计业绩优先考虑,以上业绩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并能依照招标文件要求配齐相关注册会计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6)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提供以上项目造价咨询的单位参与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3月10日起到2015年3月17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非会员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及开户许可证的所有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房间现场注册为会员并购买招标文件。不注册的单位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电话:010-58131370 注册成为会员后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4)业绩证明(合同及结算证明)。 上述(1)要求为原件,其它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房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系人:李海华、鲁轩铭 邮 箱:lihaihua@shenhua.cc 电 话:010-58131132、58132359 传 真:010-58132347 招标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系人:王庆德 邮 箱:wangqingde@guohua.com.cn 电 话:010-58157645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2)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3)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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