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28 11:31:1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5012197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脱硫石膏雨治理项目-变更公告2015-05-05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脱硫石膏雨治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号机组烟道改造在机组停运期间施工,停运后的45天内完成施工任务。停运时间安排如下: #1炉:2015年09月01日至2015年12月1日;#2炉:2015年12月01日至2016年2月10日; (实际停机时间受电网调度影响,投标人应做好提前1个月和推后2个月的准备,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竣工通知为准。)
5.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5.2、企业注册资本大于1000万元。 5.3、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投标人必需具备相应的烟囱防腐施工资质。 5.6、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5.7、具有2台及以上单机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防腐施工或烟囱雨、石膏雨治理的相关业绩; 5.8、需提供国外技术支持方签发的技术授权使用书面证明。 5.9、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中第一项,标书款必须用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使用企业网银在神华招标网的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暂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北京市雍景台酒店二层富贵轩(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届时请投标人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与开标仪式。 12.招标人: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定州市开元镇 商务联系人:呼 博 (电话:0312-2586739) 技术联系人:单永华 (电话:0312-2586468) 13.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赵堃 、刘海涛 电话:010-58132327、1386传真:010-58132347 电子邮箱:zhaokun2327@163.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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