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3 15:58:2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的委托,对“ 国华本部生产实时系统升级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SIE15023947。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国华本部生产实时系统升级项目 2.招标范围:此次国华本部生产实时系统升级项目(详见项目技术要求)。 建设时间: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供货。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5.5.1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 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il.com.cn/ibs2)购买招标文件或在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在现场购买时,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网上购标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资料扫描上传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10-58131370)。招标文件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5.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45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7.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7.2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此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 联系人:史国青 电话:010-581338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王铨、杜金龙 联系电话:(010) 57339284、58134662 (如电话暂时无法接听,请发邮件进行咨询) 传 真:010-57339287 电子信箱:wangquan@shenhua.cc 投标人如需提问问题请发word版文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标题需要:招标编号+标包号+投标人名称。(注:因信箱自动识别垃圾邮件,如不按上述要求发邮件,导致被默认垃圾邮件,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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