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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 CSIE15055921基于多元抽汽调整的节能型协调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变更公告2015-10-22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基于多元抽汽调整的节能型协调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招标人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55921。 2.项目概况及研究内容根据项目需要,投标方对该项目的主要研究范围应为各种抽汽调整方式对协调系统的影响及优化应用,所要求的具体研究内容应包括: 研究高加和低加抽汽量变化与负荷的关系。 研究在70%以下低负荷阶段,利用“0号高加”抽汽也就是汽轮机补汽阀调整抽汽技术,同时考虑设置给水温度的上限边界条件,与负荷变化的关系。 研究高负荷阶段,“前置蒸汽冷却器”的给水通过量,与负荷变化的关系。 研究低压加热器设置旁路或高压加热器设置旁路调整抽汽技术,与负荷变化的关系。 研究凝结水流量变化与功率、水位、调阀开度间的特性关系。 获取宁海二期两台超超临界塔式炉机组,在不同负荷下机组功率变化对凝结水流量变化的响应时间、变化幅值和衰减时间。获取机组正常运行负荷范围内功率变化与凝结水流量变化的响应特性,作为凝结水调负荷的工作依据。 获取超超临界机组凝结水流量改变后,凝汽器热井水位、除氧器水位、各级低压加热器水位的变化情况。凝结水流量减少后,除氧器水位下降,热井水位上升,低压加热器水位先下降后上升。由于除氧器水位、热井水位直接关系到机组安全运行,因此需要获取机组正常运行负荷段内,热井水位、除氧器水位、低压加热器水位对凝结水流量变化的响应特性。 研究不同压力下,凝泵出口调节阀的开度与凝结水流量的函数关系。凝结水调负荷模块根据凝结水流量与凝泵出口调阀开度的关系,直接改变凝泵出口调阀开度。由于凝结水母管压力不同,凝泵出口调阀开度相同,凝结水流量也相差较大。因此需要在正常工况下凝结水母管压力变化的范围内,获取凝泵出口调节阀流量特性曲线。 研究如何合理及时地恢复机组蓄热 各级抽汽量的变化及凝结水节流利用机组低压侧的抽汽蓄热,帮助机组在变负荷初期实现功率的快速响应。但在锅炉新增燃料已经转换为做功的蒸汽后,应当让机组热力系统内的抽汽蓄热恢复。具体来说,应当使除氧器内的饱和水、各级高、低压加热器内的饱和水质量和焓值回复。为了弥补机组蓄热的损失,应当额外增加燃料量。这就需要对已经利用的机组蓄热的热量进行计算,在根据实际燃料的值校正系数,计算出需要额外增加的燃料量。 完成时间: 投标方必须保证本项目按上述技术要求与性能指标顺利完成,完成研究时间为签订合同后24个月,并符合如下的中间关键环节和最终的进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和确定。保护、控制逻辑的初步设计和试验方案的编制。 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对实施方案包括相应逻辑进行评审和优化,并进行必要的试验。 3)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各试验报告的编制,初步确定各参数。 4)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完成:完成6号机组相应设备安装、逻辑修改和调试,并投入运行。 5)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对6号机组完善、测试、验收、总结。 8)合同签订后17个月内完成:完成5号机组相应设备安装、逻辑修改和调试,并投入运行。 9)合同签订后21个月内完成:对5号机组完善、测试、验收、总结。 10)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编制研究报告,项目验收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和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是从事发电厂生产过程控制领域研究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和相关企业等研究单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的研究课题,具备完善的开发研究设备、研究手段和研究队伍。 (2)、项目(课题)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发电厂生产过程控制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电厂热工控制行业的相关研究十年以上,对热控专业领域有充分的了解,承担过热控领域相关的省部级以上或大型企业的研究课题,并担任过课题负责人。 (3)、投标人科研状况和相关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1000MW等级机组的调试资质,项目技术小组主要成员要求现场经验丰富,曾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或大型企业的研究课题,并调试过1000MW等级的机组或在1000MW等级机组上独立完成过重大热工试验,并曾很好完成过与本项目相似的项目,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按照网站要求上传证照扫描件,上传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审核地址详见神华招标网),请确认上传文件的扫描版与所携带的证件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无法通过复审。复审通过的用户即为本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正式用户,没有通过复审的单位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单独必须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 购买招标文件时,如在现场购买,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留存: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公告资质要求中投标人所应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等,(装订成一套)供核验。如在网上发起购标(正式用户方可网上购标),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发起远程购标申请,按照投标资格要求逐条提供报名审核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统一正放到一个WORD文档或PDF文档中上传。所有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除特别申明外,业绩材料应为合同原件扫描件,本单位自列的业绩表无效,如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特别提出需要用户证明的,还需上传与合同业绩对应的用户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因网上购标申请较多,需逐一审核,请在发起购标申请后耐心等待,勿反复拨打电话催促。购标申请的审核时间一般为一个工作日,项目购标截止日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版请于购标申请通过并交纳标书费后,自行于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系统中登录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不接受标书款电汇**。网银支付必须使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内的网银支付流程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网银付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812号宁波开元大酒店5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 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邮政编码:315612 联 系 人:王文杰 联 系 电 话:0574-65061081 传 真:0574-6506115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第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徐静 电 话:02363602602、02363602680和023-63602726 (相关招标事宜咨询电话) 传 真:023-63602680 邮 箱:xujinge@shenhua.cc(如有疑问可发邮件)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注册咨询:02363602651 发票索要:02363602670 附件1:网银付款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注意事项: (1)、只含有招标文件费的订单,既允许企业网银支付,也允许个人网银支付。 (2)、含有保证金的订单,只允许企业网银支付。 (3)、个人网银支付支持的付款银行与企业网银支付一致(17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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