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5 11:31:2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区部分辅助岗位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CSIE15036668 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区部分辅助岗位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区部分辅助岗位业务外包项目(详见第五章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区部分辅助岗位业务外包项目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其中油灰渣掺烧的工作内容单独报价,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注:包括委托内容、委托时间、技术要求、责任划分、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项目工程建设及运营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投标人资格要求:
(7)通过以下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6.3购标途径: 6.3.1网上购标(推荐): (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本公告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提交购标申请,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3)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使用投标人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通过神华工程公司集成业务系统2.0(IBS2.0)进行电子支付所投标项目的标书款(注企业网银支付是支付于电子平台的第三方公司非我公司企业账号),不接受网银汇款或电子转账,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不及时缴纳标书款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 售标审核电话:0477-8296926; 6.3.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满足公告第5条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购标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符合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和用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体系证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现场购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东胜区公安局北200 米,原宇洋大酒店)一楼售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http://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1—2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 联 系 人:师继红 电 话:0477-8296926 传 真:0477-8295536 招 标 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庚 电 话:0472-5332448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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