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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5056763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消防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015-11-25 变更记录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消防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SIE1505676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消防服务项目已由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负责招标人所辖范围内的生产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后勤区域等开展消防服务工作,火灾预防与扑救及抢险救灾等工作,响应和参加地方政府消防联动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承担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2)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单位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4)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5)制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6)组织消防队员的日常训练和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7)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8)定期向电厂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9)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10)履行公司专职消防队职责,平时做好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在有火险情况下及时出警扑救火灾。 11)响应和参加地方政府应急联动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1.2投标人应为具有省(直辖市)级公安机关批准的经营保安服务的许可证,并具有消防安全服务范围资质。 3.1.3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类似的大型电力企业(总装机容量≥2000MW火电厂)提供消防专职队服务的业绩,或其它大型工业企业(从业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销售额3亿元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以上为大型企业)管理企业专职消防队业绩(提供合同实质性内容证明文件); 3.1.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被处罚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模块 上完成注册,按照网站要求上传证照扫描件,上传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审核地址详见神华招标网),请确认上传文件的扫描版与所携带的证件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无法通过复审。复审通过的用户即为本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正式用户,没有通过复审的单位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单独必须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 购买招标文件时,如在现场购买,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留存: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公告资质要求中投标人所应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等,(装订成一套)供核验。 如在网上发起购标(正式用户方可网上购标),请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模块登录后发起远程购标申请,按照投标资格要求逐条提供报名审核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统一正放到一个WORD文档或PDF文档中上传。所有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除特别申明外,业绩材料应为合同原件扫描件,本单位罗列的业绩表无效,如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特别提出需要用户证明的,还需上传与合同业绩对应的用户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因网上购标申请较多,需逐一审核,请在发起购标申请后耐心等待,勿反复拨打电话催促。购标申请的审核时间一般为一个工作日,项目购标截止日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版请于购标申请通过并交纳标书费后,自行于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系统中登录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不接受标书款电汇**。网银支付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模块登录后使用系统内的网银支付流程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5.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1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812号宁波开元大酒店5层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第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徐静 电 话:02363602602、02363602680和023-63602726 (相关招标事宜咨询电话) 传 真:023-63602680 邮 箱:xujinge@shenhua.cc(如有疑问可发邮件)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注册咨询:02363602651 发票索要:02363602670 招标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商务联系人:张议元 联系电话:0574-65061079 技术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574-65061026 附件1:网银付款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注意事项: (1)、只含有招标文件费的订单,既允许企业网银支付,也允许个人网银支付。 (2)、含有保证金的订单,只允许企业网银支付。 (3)、个人网银支付支持的付款银行与企业网银支付一致(17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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