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23 15:56:5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结算审核(二审)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结算审核(二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神华集团造价咨询短名单内招标,现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项目名称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结算审核(二审)造价咨询服务 2.招标编号:CSIE16030344 3.招标内容 负责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科研项目、检维修项目等工程结算审核(二审)造价咨询服务。即对工程结算一审后提交的结算书进行第二次审核。 4.工程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5.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贰年。 6.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履约能力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进入“神华集团公司2015-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煤制油化工板块短名单内(神华工【2015】603号)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7.3购标途径: 7.3.1网上购标(推荐): (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本公告第6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提交购标申请,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3)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使用投标人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通过神华工程公司集成业务系统2.0(IBS2.0)进行电子支付所投标项目的标书款(注企业网银支付是支付于电子平台的第三方公司非我公司企业账号),不接受网银汇款或电子转账,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不及时缴纳标书款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售标审核电话:0477-8296926; 7.3.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满足公告第6条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购标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符合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合同)、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现场购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东胜区公安局北200米,原宇洋大酒店)一楼售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3月1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http://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联系人: 何灿伟 联系电话:0472-533218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与平安街丁字路口神华佳苑综合楼(东胜区公安局向北200米处) 联 系 人: 师继红 电 话:0477-8296926 传 真:0477-829553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6/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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