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02 17:49:12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6014158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和神华新疆甘泉堡卸储配煤及中转渣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变更公告2016-08-11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和神华新疆甘泉堡卸储配煤及中转渣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CSIE16014158 项目名称: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和神华新疆甘泉堡卸储配煤及中转渣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文件编号:XJCTC/XJCTC-1-COM-000/ITB-1605 2、招标内容范围:对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和神华新疆甘泉堡卸储配煤及中转渣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技术评估,为竣工验收作好技术准备;编写《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和《神华新疆甘泉堡卸储配煤及中转渣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负责与地方、流域机构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完成各项评审会议,确保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顺利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最终验收。 3、工程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4、工期要求:招标人通知中标人进场开展评估工作后3个月内提交《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和《神华新疆甘泉堡卸储配煤及中转渣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的终版评估报告,完成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和的神华新疆甘泉堡卸储配煤及中转渣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竣工验收。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应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四星级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3)业绩要求:2014-2016年,承担过大型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煤制油或电力类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且在新疆地区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业绩;(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6)未能完成 本招标公告“第7条”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7、注册审核步骤流程(1)网上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同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9日。 北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新疆:上午9:30-13:3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新疆:新疆乌鲁木齐公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神华城办公楼十楼1008室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a)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中所列资料。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登录IBS投标人客户端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方具备网上购标资格。 1)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IBS投标人客户端(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8(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并提交购标申请,报名材料可压缩上传; 2)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在IBS投标人客户端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购标发票将在开标现场发放,亦可联系010-58132348领取。 3)IBS电子支付技术咨询电话:010-58131370; 4)修正网上支付截止时间的限定规则: 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后72小时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提交报名审核时,提示“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并在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所有费用支付,否则购标申请将失效。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公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神华城办公楼十楼1008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2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11、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1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11 联系人:肖莹、周松林 联系电话:010-58134651、58132377 传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selina1218@163.com(电话如无人接听,可发送邮件)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黄亚男 电 话:010-58132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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