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02 17:44:32 阅读次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枸杞”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招标编号:CSIEZB160400023)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某外资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以煤为原料,拟采用干煤粉气化技术,通过煤气化制合成气,然后将合成气净化,再将净化合成气制成甲醇,甲醇转化制烯烃,烯烃聚合工艺路线生产聚烯烃。项目拟建340万吨/年煤炭的煤气化装置、200万吨/年甲醇装置、7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73万吨/年聚烯烃装置及公用工程场外设施,最终生产15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15万吨/年EVA、5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38万吨/年PP-ICP/RCP。项目年用煤量为535万吨,其中原料煤340万吨,燃料煤195万吨。
2.3招标范围:
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新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编制并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完成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文件编制。
(2)完成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以及相关文件编制。
(3)负责为完成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所必须的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及购买工作。
(4)为项目其他工作(如项目环评、水土保持等)提供水资源论证的技术资料、数据、阶段性论证和支持。
(5)提供取水政策和法规的研究。
(6)分析项目用水可靠性,提出全年以及枯水年/期保证项目的用水措施。
(7) 取拟采用水源点的代表性水样,进行工业水质全分析,评价水质情况。
(8)对项目可能使用的其它水源进行分析,提供可能合理的用水建议。
(9)应组织和参加各类相关会议,协助业主申报并取得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及取水许可。
2.4服务期: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复为止。计划自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相关详细进度计划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作范围及要求》第三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B.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规定的要素水源范围应覆盖地表水和地下水,业务范围应包括石化化工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C.业绩要求:近六年(以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为准)承担过投资在50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2项及以上业绩,且至少2项获得政府水利部门批复;(同时提供合同及水资源论证报告已获批复文件复印件,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月2日9:00至2016年 9月9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纸质版招标文件随后发放,报名联系人:胥海娟、郭强,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购标申请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否则购标申请无效,后果自负。
注: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二层十二号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22号,亲水北大街与贺兰山路十字往北600米第一个路口向西即到。Tel: +86 (0)951 6871 888–688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某外资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杨少华
电话:0951-69700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沙莎
电 话:0951-697143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日
附件: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二、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务必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务必是订单中显示的账号。汇入其他账号将被视为无效,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