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21 10:58:29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浓盐水水回用与盐分质结晶资源化技术现场中试试验分析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编号:CSIEZB160100257
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浓盐水水回用与盐分质结晶资源化技术现场中试试验分析服务
文件编号:BTCTO-COM-000/ITB-1601
2、招标内容
招标人拟利用现有工厂回用水装置反渗透浓水作为研究对象,搭建技术开发平台,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共担风险、分工合作,通过公开招标优选了4家合格技术供应商(含联合体)在项目现场进行浓盐水水回用与盐分质结晶资源化技术(简称“浓盐水结晶资源化技术”)开发中试验证研究。
为了客观评估中试试验效果,本次公开招标将通过招标方式委托有检测能力的第三方化验分析服务单位进行中试相关测试指标的分析化验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7部分-招标技术文件。
3、工程建设地点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建设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包头市规划的九原区工业开发区南区内。
4、工期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浓盐水结晶资源化技术中试的整体计划安排配合进行分析化验工作,以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间为起点,进行人员与分析化验设备进场准备工作;
2)在接到甲方进场指令2周内,完成化验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分析化验的条件;
3)配合中试工作现场日常取样分析化验检测时间预估为35天,性能考核分析测试持续时间7天,检测项目及频次详见招标文件第7部分-技术附件。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许可项目至少包括招标要求的21项检测项目中的其中的PH、电导率、悬浮物(SS)、总溶解固形物(TDS)、化学需氧量(COD)、总有机碳(TOC)、钾、钠、钙、镁、氨氮、氯化物、硫酸盐、重碳酸盐、碳酸盐、硝酸盐、硅、铁18项水质检测指标,剩余其他3项制盐工业检测项目允许分包给有相应CMA认证资质单位完成;(证书复印件及许可范围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利害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与参与中试研究的4家合格技术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参与中试研究的单位名单如下:
① “威立雅(中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② “内蒙古久科康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中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③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工大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
④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鼎威化工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7)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第7条”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7、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1)网上登陆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同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接受现金和投标人客户端电子支付)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a)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中所列资料。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登录IBS投标人客户端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方具备网上购标资格。
1)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IBS投标人客户端(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并提交购标申请;
2)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在IBS投标人客户端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购标发票将在开标现场发放,亦可联系010-58132348领取。
3)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并在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标书款费用支付,否则购标申请将失效,后果自负;
4)IBS电子支付技术咨询电话:010-58131370;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视频会议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2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11、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12、特别说明
本中试工作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如因政策原因导致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无法成立,则招标人有权利在任何时间取消上述工作开展,并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室
邮 编:100011
联系人:肖莹、周松林
联系电话:010-58134651、58132377
传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selina1218@163.com(电话如无人接听,可发送邮件)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刘晖
电 话:010-5813227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