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27 15:25:29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酸性气体脱除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硫磺回收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ZB160100369
项目名称: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酸性气体脱除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硫磺回收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
文件编号:SYCTC-COM-000/ITB-1607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工作内容为酸性气体脱除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硫磺回收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投标人在专利商提供的工艺包文件基础上完成合同装置总体设计专篇(含概算),并按照项目的总体进度要求提供满足总体院编制总体设计文件所需要的输入信息(包括专利商的信息和资料的提供),配合总体院完成总体设计,编制装置总体设计分册;投标人在技术专利商提供的工艺包和本项目总体设计基础上,完成合同装置基础设计,并按照项目的进度要求提供为满足总体院编制项目基础设计文件所需要的输入信息(包括专利商的信息和资料的提供),配合总体院完成全项目的基础设计及消防设计、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卫生、节能和抗震设防六个专篇;技术服务包括对招标人专利技术选择的支持工作、协助招标人对专利商进行技术管理、配合总体院的工作及其他技术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7部分-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
3、工程建设地点
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北区,毗邻已建成的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
4、工期要求
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工艺包完成时间约6个月,按总体院的项目总体设计进度完成装置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在工艺包完成后四个月内完成。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人条件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2006年至今经合法核准或备案且已建成的单套产能在100万吨/年及以上煤基甲醇合成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C工程的业绩,且2006年至今经合法核准或备案且已建成处理合成气有效气量(CO+H2)≥28万Nm3/h的低温甲醇洗装置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C工程的业绩;
业绩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以下述要求为准:
“2006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法核准或备案”:国家或省级发改委批文复印件;
“已建成”:项目单位提供的“已试车成功并投入商业运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业绩”: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单套产能”及“合成气有效气量”:提供处理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4)涉及专利技术的需获得拥有技术专利的单位认可;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7)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第7条”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7、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1)网上登陆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同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接受现金和投标人客户端电子支付)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上传资料:
(a)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b)招标公告“6、投标人条件和资质要求”中所列资料。
(5)报名方式:仅限网上报名,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方具备网上购标资格。
1)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IBS投标人客户端(www.shenhuabidding.com.cn/cas),上传“8(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上传资料”并提交购标申请;
2)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在IBS3.0投标人客户端支付标书款;(投标人可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查看);
3)IBS3.0支付技术咨询电话:010-58131370;
4)网上支付截止时间的限定规则:
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后72小时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提交报名审核时,提示“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并在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所有费用支付,否则购标申请将失效。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视频会议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2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11、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房间
邮编:100007
联系人:周松林、肖莹
联系电话:010-58132377、58134651
传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电话如无人接听,可发送邮件)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李文博
电话:010-581322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