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4 15:26:11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乙二醇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及技术服务(以下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ZB160101088
项目名称: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乙二醇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及技术服务
文件编号:SYCTC-COM-000/ITB-1619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乙二醇技术许可、技术文件编制与技术服务的招标,包括专利技术许可、技术文件编制、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3、项目建设地点
陕西榆林。
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5、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注册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是合成气制乙二醇专有(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的拥有方或授权代理方;(如为授权代理方需提供授权代理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合成气制乙二醇装置产能50,000 吨/年及以上经合法审批的规模工业化生产装置连续成功运行业绩,该业绩单系列平均生产负荷不低于设计值的80%,并能提供相应生产企业的运行业绩证明;
“合法审批”: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合成气制乙二醇装置产能50,000 吨/年及以上”: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首页、尾页及主要工作范围页,内容应包含装置规模描述) ;
“规模工业化生产装置连续成功运行业绩,该业绩单系列平均生产负荷不低于设计值的80%”:技术受让方出具的包含上述描述内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许可技术的生产装置所生产的合成气制乙二醇产品具有给下游的长丝聚酯企业提供稳定供货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应下游产品用户的应用业绩证明;
“业绩”: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首页、尾页及主要供货范围页);
“用户的应用业绩证明”:下游长丝聚酯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完全满足该聚酯企业生产聚酯长丝产品要求”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的合成气制乙二醇专有(专利)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书面明确联合体投标的代表方。(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双方权责)
6、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1)网上登陆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同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22;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接受投标人客户端订单支付)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购标。
(4)购买招标文件需上传资料:
(a)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b)招标公告“5、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中所列资料。
现场报名:不接受。
网上报名: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方具备网上购标资格。
1)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IBS投标人客户端(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并提交购标申请;
2)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在IBS投标人客户端生成订单中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
3)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并在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标书款费用支付,否则购标申请将失效,后果自负;
4)IBS电子支付技术咨询电话:010-58131370;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2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10、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11、其他
(1)若联合体投标人中标,技术许可合同将由中标的联合体代表方签署并由其对中标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合同履行承担全部责任。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的技术许可合同需得到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合同生效通知》后方可生效。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房间
邮 编:100007
联系人:周松林、肖莹
联系电话:010-58132377、58134651
传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电话如无人接听,请发送邮件)
招标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1119房间
邮编:100011
电话: 010-58132511
联系人:李飞
传真:010-5813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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