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3 14:35:28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先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ZB170100874
项目名称: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先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技术服务
文件编号: SDCL-2-COM-000/ITB-1702
2、招标内容
投标方应负责本次“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先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技术服务”所有相关的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37号令)等相关最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项目实际产生的影响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编制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其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方案。
(2)编制项目区域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方案及现有监测数据(发包方已完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现状监测,具体监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7部分)对项目污染源(除VOCs源项)进行排查与现场监测。
(3)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4)组织、参加项目相关会议。
(5)资料收集。
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3、工程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4、工期要求
(1)合同签字后7天内,召开开工会,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开工会后15日内提交《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方案》、《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调查方案》。
(3)相关工作方案招标方审查后,180日(含节假日)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调查工作。
(4)后评价监测、调查报告招标方审查后,60日(含节假日)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并通过最终审查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备案条件。
请投标方根据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细化项目进度计划。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作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评估、咨询、承包单位参与过本项目工程咨询、评估或工程设计工作;(提供合同复印件)
(3)资质要求(除评估单位(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所属评估机构)外,其他具备上述(2)条件的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三类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化工石化类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③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应包括化工石化医药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4)业绩要求:具有近10年在国家核准或地方备案的项目中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国家发改委规定的限上并获得环保部环评批复的煤化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及环评报告已获批复文件复印件);
②国家发改委规定的限上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工程咨询或设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③国家发改委规定的限上的现代煤化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估的业绩;(提供技术评估报告复印件)
④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7)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7、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1)网上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主页—“注册”—“注册成为投标人”,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房间,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4)其他报名所需携带资料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规定。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支付流程请参照: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主页-通知-《投标人网上支付操作手册》及《关于登陆神华招标网电子支付招标费用的通知》。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客户端自行下载。
(4)购标方式:仅接受网上购标。
投标人可以通过远程或利用我公司售标大厅的计算机进行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购标咨询电话:010-58131373、电子邮件:e0000875@shenhua.cc;现场咨询: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售标大厅。
2)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售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的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系统操作及支付技术咨询电话:010-58131370;
注: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因上述报名材料未提交齐全而不能获得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负。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4月6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0会议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2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11、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房间
邮编:100007
联系人:周松林、肖莹
联系电话:010-58132377、010-58134651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如无人接听,可发送邮件)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联系人:王俭平
电话:0477-897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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