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4 16:57:27 阅读次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1、2号锅炉水冷壁联箱改造、1、2号机组高旁阀后管道更换及1C电动给水泵出口止回阀更换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102615)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1、2号锅炉水冷壁联箱改造、1、2号机组高旁阀后管道更换及1C电动给水泵出口止回阀更换项目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该项目包含三部分内容:
2.1 1、2号锅炉水冷壁联箱改造项目:
2.1.1两台锅炉水冷壁管道割除前的强度核算和加固工作,在施工前需要核实吊杆载荷强度,并在施工前确定
现场加固方案。保证吊杆摘除时水冷壁不发生下沉,集箱不发生位移;
2.1.2两台锅炉左右侧墙水冷壁管道切割、单侧2件新联箱安装及水冷壁管焊接,该项目每台机组共计焊口约166道。初步焊口工程量统计:4道焊口为联箱对接焊口Ф273×65,2道Ф168×35,160道为水冷壁管束φ32×6.5焊口;6根左右顶部大包厢吊杆的更换;
2.1.3两台锅炉联箱相关焊口的热处理、设备的二次搬运、配合焊口检验等;
2.1.4两台锅炉联箱施工中的清灰、保温拆除和恢复、浇注料的修复等相关工作。
2.2 1、2号机组高旁阀后管道更换项目:
本次更换管道范围为高旁阀后管道异径过渡段至冷再管道接管座之间的直管段。原异径过渡段规格为Φ660.4*17/Φ500*30,长度400mm,材质为GS-18CrMo910(1.7379);原直管段规格Φ660.4*17,长度为5071mm,材质为A672B70CL32。更换后的直管段规格Φ660.4*24,长度为5071mm,材质为A335 P22。即本次施工在保留原高旁阀(含阀后异径过渡段)及高旁至冷再管道接口的前提下,将高旁阀后异径过渡段至冷再管道接管座之间的直管段材质进行升级,由原规格Φ660.4*17,材质A672B70CL32的碳钢管道升级为规格Φ660.4*24,材质为A335 P22的合金管,以提高其耐热及耐压能力。乙方负责原管道的切割,新管道的坡口加工以及焊接、热处理工作。
2.3 1C电动给水泵出口止回阀更换施工项目:
本次更换阀门为1C电动给水泵出口止回阀,乙方负责原阀体及阀门前后异径管的割除以及新阀门的焊接安装工作(阀门与管道连接过渡段随阀门整体供货)。本次施工要求在原阀门前后异径管与1C电动给水泵出口管道相连接的两道焊口处切开,切除阀门及异径管后,进行新止回阀及过渡段的焊接安装、热处理工作(共计两道焊缝)。
注:上述施工项目中涉及的管道切割、焊接坡口加工必须全部使用管道专用冷切割坡口机进行。不得使用砂轮锯片等进行切割,切割过程温升不得超过40℃。
在吊杆拆装的过程中要注意成品保护,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吊杆及附件损坏则由施工方负责赔偿。
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1、2号锅炉水冷壁联箱改造项目(单台锅炉总工期15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我公司实际通知为准)。1、2号机组高旁阀后管道更换及1C电动给水泵出口止回阀更换施工项目(总工期需要7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
作日内,甲方按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的90%;合同款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为1年,1年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合同的剩余款项。在质保期内,
出现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应负责处理及赔偿,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承包商应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600MW及以上超临界锅炉安装改造
相关业绩3份及以上(附以下附件为准:1)合同复印件;2)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复印件);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未能完成在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的承包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 2017年4月14日至 2017年4月21日16:30。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投标人可以通过远程或利用我公司售标大厅的计算机进行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购标咨询电话:010-58131373、电子邮件:10000875@shenhua.cc;现场咨询: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售标大厅。
2) 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售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的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 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系统操作及支付技术咨询电话:010-5813137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09:00时,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神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704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或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神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703室)
邮编:021000
联系人:刘军、王义荣
电话:0470-8111766
电子邮件:372858893@qq.com
招标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
联系人:高志明
电话:0470-676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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