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5 14:30:22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神华(北京)光伏科技研发有限公司44MW生产线设备物流及报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神华(北京)光伏科技研发有限公司44MW生产线设备物流及报关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项目使用单位为神华(北京)光伏科技研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182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神华(北京)光伏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拟从德国、中国台湾、中国苏州等地进口44MW生产线全套设备用于北京工厂,此次招标的项目是该条生产线所含的所有设备的进口物流、仓储、清关等物流服务(基于CIF Tianjin条款)。
2.2 项目范围(以下为预估货量,以实际发生货量进行服务和结算):
2.2.1设备预估进口货量在200个40尺货柜+100个框架(最高在3.6--4米之间)左右。
2.2.2该项目涉及设备总共大约分7--8批次进口,其中从德国进口大约6批次、从中国台湾进口1批次,从中国苏州进口1批次(保税区进口)。
2.2.3该项目涉及设备从德国、中国台湾、中国苏州进口的货量比例大约为7:2:1。
2.2.4有(或能调用)空气减震air-suspended的集装箱车。
2.3服务地点:天津港口、天津保税区、北京海关、神华(北京)光伏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位于昌平区未来科技城的厂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如昌平区附近临时仓库)。
2.4项目内容
2.4.1进口设备征免税表的办理,预计在完成招标确定物流公司后,即开始启动,从设备清单海关税则归类到免表办理完成。
2.4.2天津港口及天津保税区的清关及操作。
2.4.3集装箱在港口的仓储,由于需要按我司设备安装排序送货至北京工厂,因此不可避免会有集装箱的仓储。
2.4.4从天津港口或天津保税区到北京工厂的送货,及在该项目工厂集装箱卸货掏箱。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生产线所有设备进口卸货完毕,预计时间在36个月以内,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1.3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100万美元,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能够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2014--2016年)的年均营业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
3.1.4 投标人需自有有效期内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认证(必须包含空运、海运,集装箱拆箱、短途运输、报关、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经营许可证。
3.1.5 投标人自有或可以调动空气减震air-suspended集装箱车,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行驶证复印件或合作协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见5)。
4)购标途径
4.1网上购标:
请登录神华招标网(
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统一邮寄发票。
3.2购标审核资料:1)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
3.3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标书的,可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领取。
5)关于供应商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
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同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未来科学城神华低碳研究所001信箱 邮编:102211
联系人:金岩辉
电话:010-573398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2室
联 系 人:何流、马晋铭 邮 编:100007
电 话:(010)58131254、57339286 传 真:57339287
电子邮件:11620284@shenhua.cc
附件1: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 订单已被撤销的;
7)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四、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人可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后附说明中“支付方式”的说明。
2、退还。
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需在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不再提供收据。投标保证金只能退还到原汇款人。
说明:如中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抵扣本包”或“抵扣本项目所有包”,则系统将自动抵扣中标服务费,若有余额将被原路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不允许抵扣”,或者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中标服务费的,将暂停退还保证金,待中标服务费成功交纳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