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05 15:58:07 阅读次数: 】
2.1招标范围
国华通辽分公司代力吉风电场及国泰风电场目前有风机398台,SVC设备系统5套。国华通辽分公司代力吉风电场和国泰风电场为满足涉网特性要求,需要对风电场能量管理系统改造,改造后风电场具备AGC、AVC、一次调频功能,根据此情况需要对两个风场能量管理系统的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国华通辽分公司代力吉风电场、国泰风电场能量管理系统改造项目,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发包方将按照中标单位报价分别于与中标单位签订《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代力吉风电场能量管理系统改造项目合同》,《国华(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开鲁分公司国泰风电场能量管理系统改造项目》,乙方应自行考虑存在的相关风险。在施工期间内,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需48小时内进场。
能量管理系统接入项目如下:
国华代力吉、国泰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及无功设备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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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场 |
风力发电机组 |
无功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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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代力吉风场 |
机型 |
单机容量 |
风机台数 |
厂家 |
容量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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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汽 FD77B |
1500kW |
66台 |
南瑞 |
±20Mvar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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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 SL1500 |
1500kW |
66台 |
荣信 |
±20Mvar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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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汽 FD82B |
1500kW |
66台 |
荣信 |
-10Mvar~+20Mvar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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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国泰风场 |
机型 |
单机容量 |
风机台数 |
厂家 |
容量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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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汽 FD82B |
1500kW |
167台 |
南瑞 |
±20Mvar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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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 SL1500 |
1500kW |
3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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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次调频技术改造和能量管理系统改造内容包含:通过改造使机组和风电场实现一次调频和能量管理(AGC、AVC)功能,主要工作包含:①AGC、AVC 一次调频的部署、调试、接入电网主站、风机调度信息接入;②风机主控通讯接口(包含Modbus TCP、IEC104等接口点表)由甲方定义,乙方负责实现。③承包方提供风电场并网点的PT(100VAC)、CT(5A)信号等全部改造内容。
备注:
(1)报价时注意每项工作需分项报价,全部改造报价总和不得高于本项目控制价。
(2)服务工作: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3)合同签订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及中标结果分别与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国华(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开鲁分公司签订。
(4)付款结算方式:
①甲方在签订合同后,付款将根据项目交货、服务进度进行支付交货款、验收款、质保金。
② 预付款(30%)
1)全部设备改造完成,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0%;
a.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到货清单;
b.改造完成确认单;
c.13%增值税专用合同发票(合同总价的100%发票);
d.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一份。
③验收款(65%)
1)全部合同设备在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结束,全部合同设备通过验收十五天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45%:
a.双方授权代表根据合同签署的验收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b.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一份;
④质保金(5%)
1)本合同质保期为一年(12个月),全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格的5%:
a.双方授权代表根据合同签署的最终验收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b.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一份。
如果因甲方原因使合同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甲方应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款项,但乙方违反在先义务的除外:质量保证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仍应为完成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
2.2施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境内,代力吉风电场距离通辽市区160公里、国泰风电场距距离通辽市区67公里。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工作时间段在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 甲方负责制定项目开工时间,乙方得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并具备作业条件,各项工程非同一时间进行。因乙方原因延误入场时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总价1%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可由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自行扣除。对于自然不可抗力和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时间,经甲方确认后,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2.4工程质量要求:
各分项工程需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且承担相应安全责任,有偿付能力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软件研发,销售等服务;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设备开发、软件开发资质或新能源技术开发资质的企业且在近两年具有2次及以上风电行业风电场能量管理系统或相关风电场AGC、AVC或一次调频改造业绩(提供合同证明);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具备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业绩和经验;
4)投标人应保证:在本招标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和技术服务等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范,保证不发生危害到升压站、风机设备安全运行的事故,保证不发生人身伤亡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工 期:工作时间段在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 甲方负责制定项目开工时间,乙方得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并具备作业条件,各项工程非同一时间进行。因乙方原因延误入场时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总价1%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可由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自行扣除。对于自然不可抗力和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时间,经甲方确认后,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工程质量要求:各分项工程需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孙景峰 |
| 电话: | 0475-895012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或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神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703室) |
| 邮 编: | 021000 |
| 联系人: | 刘军 |
| 电 话: | 0470811176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372858893@qq.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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