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06 11:02:00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无。
2.2招标范围:乙方负责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中心3×480t/h锅炉检修金属监督检测,包括但不限于:
2.2.1负责按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和DL/T 438-2016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要求进行锅炉的金属监督检测。
2.2.2负责提交正式的金属监督检测报告。
2.2.3负责针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向招标方提出修复意见。
2.3其他:
1)项目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即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路46公里处,打拉亥火车站附近)。
2)合同期限:净检修工期控制在15天(日历天数)内,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甲类”资质,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投标人应至少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查询且为有效状态。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年内应至少有1个锅炉及汽轮机组金属监督检测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应没有如下不良记录①被列入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的;②因质量、安全、服务问题等被招标人解除合同的。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本招标公告现场踏勘约定的时间及要求参加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具体要求如下:
集合时间: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分(现场踏勘分为踏勘预备会及现场实际踏勘两部分。踏勘预备会召开时间以招标方当天通告的时间为准。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完毕后,招标人不单独接收现场踏勘申请)。
集合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二楼212会议室。
联系人:朱正国, 联系电话:0472-5332926。
前来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代表需提供现场踏勘登记表及回执表、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料。
现场踏勘的有效性以当日踏勘预备会会议签到及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回执表为准。
| 招标人: |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朱正国 |
| 电话: | 0472-53329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潘凯之 |
| 电 话: | 04778296579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80@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