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5 08:45:02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大柳塔煤矿、哈拉沟煤矿、锦界煤矿、上湾煤矿、补连塔煤矿、寸草塔二矿需重新报批水保手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编制大柳塔煤矿、哈拉沟煤矿、锦界煤矿、上湾煤矿、补连塔煤矿、寸草塔二矿核增产能水土保持方案,具体包括报告编制、现场踏查、监测、评审、修改等工作内容,报告取得地方水行政主管关于项目的预审批复意见,上报国家水利部通过技术审查。
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大柳塔煤矿3300万吨每年水土保持方案》
第二标段:《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哈拉沟煤矿1600万吨每年水土保持方案》
第三标段:《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锦界煤矿1800万吨每年水土保持方案》
第四标段:《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上湾煤矿1600万吨每年水土保持方案》
第五标段:《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补连塔煤矿2800万吨每年和寸草塔二矿450万吨每年水土保持方案》
2.3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大柳塔试验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4 编制依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地方制度的相关文件等要求编写。
2.5 验收质量标准及付款方式
(1)报告通过神东煤炭集团组织的内部审查,取得地方水行政主管关于项目的预审批复意见,上报国家水利部通过技术审查。
(2)移交成果包括: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大柳塔煤矿等6矿井产能核增水土保持方案(每个项目6本),电子光盘一套。
(3)付款方式:报告通过神东煤炭公司组织的审查,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上报国家水利部,支付合同价的40%;通过技术审查,支付合同价的30%。
2.6 项目工期: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报告编制,12月31日前上报国家水利部通过技术审查。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保方案编制四星级及以上评价证书,提供该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至今的1000万吨/年以上煤矿建设项目(采掘类)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批复文件(省级及以上水利部门审批)扫描件。
(4)投标人未在国家能源集团禁止投标名单内。
(5)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禁止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所发布的不良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发布的严重违法名单。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1)本项目购标审核资料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以上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中还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及批复文件(省级及以上水利部门审批)扫描件。
(2)购标审核联系人:贺建芬 电话:0912-822145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
| 联系人: | 刘伟娜 |
| 电话: | 0477-8270134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 |
| 邮 编: | 719315 |
| 联系人: | 韦东 |
| 电 话: | 09128226313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20002958@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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