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甲醇生产中心维护保运与检维修公开招标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甲醇生产中心维护保运与检维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5616,招标人为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投标方负责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生产中心设备维护保运及检维修项目,服务的范围及工作内容如下:
1)甲醇生产中心所辖区域内现有和新增的动、静、仪表、电气设备及其附件,钢结构、管道(含地下管网)的日常维护维修、抢修以及大检修等、阀门及其附件的在线维修,以及与之配套的防腐、保温、脚手架工程。
2)以上区域内现有或新增手动葫芦、通风系统(空调除外)、采暖系统、供水系统、供风系统、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回用水系统、日常维护维修、抢修以及大检修等以及与之配套的防腐保温、脚手架工程。
3)以上区域内单项施工预估费用在集团公司招标限额以下的技术改造、安措(含隐患治理)、环措及科研等项目的施工。
4) 甲醇生产中心范围内电气设备、设施以及照明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抢修以及大检修等。
5)装置区域内的设备、管道高压清洗作业。
6)因工作需要,招标方安排的其他检修施工任务及对招标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注:
1)装置界面划分按甲方管理规定执行,如装置管辖范围发生变化则乙方服务范围也随之发生变化,解释权归甲方机械动力部。
2)维护保运:指投标方以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装置维护维修定额》(2004版)对招标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工作,如:如设备巡检、状态监测(点检)、故障查找及故障处理、日常维护以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防腐保温、脚手架、气化装置高压清洗等作业。相关费用按照固定价格方式结算。
3) 检维修项目:指维护保运工作外,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进行装置停工大检修、技改技措、安全环保措施的施工作业,相关费用以合同约定结算标准进行据实结算。
4)维护保运与检维修项目界面以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装置维护维修定额》(2004版)进行划分,解释权归甲方机械动力部。
5)抢修:指为消除装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突发故障,需采取不间断24小时连续作业,尽快恢复生产的检修项目。(公司级认定文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三年(计划2019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17日)。
2.3.服务地点: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取得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须附带资质项目列表)或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并在有效期内;(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或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项目列表中须包含A1-Ⅰ静设备保运、A2-Ⅰ转动设备保运、B2-GCⅡ压力管道检维修、H1涂料防腐施工及J1保温施工、A3-Ⅴ电气设备保运、A4-a现场仪表保运、A4-c控制阀保运、C1-I离心式压缩机组检维修、C2-I往复式压缩机组检维修 、C3-I透平机械检维修 、C4-I 泵、风机类设备检维修),(注: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或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项目列表中类别高于本次招标要求的,可以替代本次招标要求);
6)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今)一个及以上在石油化工行业或煤化工行业单项合同含税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的维护维修业绩,且维保人数不低于100人(含);(需提供以下两项文件资料:1.需提供合同复印件,2.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8月30日 09时30分至2019年09月04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
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9-24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国家能源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杨明明 |
| 电话: |
0991-697560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830011 |
| 联系人: |
王艳 |
| 电 话: |
09916803664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shenhuaxinjiang@126.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30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