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5 14:27:01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国华电力台山电厂环保监测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019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09日期间国华台山电厂环保监测工作,包括:(1)1-7号机组烟囱排放口每季度的监测:1-7号机组各烟囱排放口烟尘、SO2、NOX、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监测和CEMS(烟尘、SO2、NOX、流速、温度、含氧量、含湿量)的比对监测;(2)全厂无组织排放每季度的监测:2个氨区空气中氨气含量、厂界噪声、厂界悬浮物、油罐区周边及厂界的非甲烷总烃;(3)直流冷却水排放口每季度的监测:水温、总余氯、流量的监测;(4)废水总排放口每月一次的监测:PH、COD、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流量;(5)全厂3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每月一次的监测:PH值、总砷、总铅、总汞、总镉、流量。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描述。
2.3工期:(1)2019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09日共3年;(2)每季度一次的监测工作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开展,对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处于停机状态的机组可顺延到第二个月监测,在每季度第二个月的25日前提供每季度的监测报告;(3)每月一次的监测工作计划在每月18日前完成,每月25日前提供每月的监测报告。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有效;
【2】取得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3】近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止日)至少1台次火电机组环保监测业绩(提供合同);
【4】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7】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zxgk.court.gov.cn)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刘自根023-63602765 张 雷023-63602707,
电子邮箱:mulinsen1001@163.com
客服电话:010-58131370
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其他:无
| 招标人: |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张小东 |
| 电话: | 0750-528823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400010 |
| 联系人: | 张雷 |
| 电 话: | 023-63602707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mulinsen1001@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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