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呼贝电厂输煤设备日常检修维护项目公开招标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呼贝电厂输煤设备日常检修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106127,招标人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投标人负责招标人输煤系统日常监视调整、异常处理、事故应急、日常巡视检查、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定期试验、定期工作、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管路及系统维护、设备文明生产等。
2.2现场配备的总人数不少于21人。投标人需提供与拟派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2018年、2019年的社保证明(需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除上述3人外,进厂服务技术工人不得少于18人,投标人需提供18人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2019年的社保证明(需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四级资质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单机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输煤系统维护或机组日常维护业绩,且维护期限不少于一年。(附合同复印件证明及发票复印件)。
3.6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3.7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2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
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0-11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国家能源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每季度工作结束后甲方对乙方月度服务工作情况及考勤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核定考核扣款情况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季度款;本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国家政策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固定不变。
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5个月,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高志明 |
| 电话: |
0470-6767094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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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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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云肖 |
| 电 话: |
04708111768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lyx821212@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6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