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6 15:03:14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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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型号 |
设备数量 |
预计台班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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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0T吊车 |
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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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60T吊车 |
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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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T标箱货车 |
1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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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60型挖掘机 |
1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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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2T翻斗车 |
2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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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施工地点: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煤矿院内
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确定租金(台班费)按实际工作量与合同单价执行即:实际工作量×合同单价(含税)=租金(台班费)结算金额。
2、按甲乙双方签认机械台班数量及中标单价为基价进行结算。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业主方具体付款时间,乙方提供机械设备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甲方确认的结算额的65%进行付款。
4、根据业主方付款情况甲方应及时支付机械费,乙方必须保证现场合同范围内的施工,不因甲方在工程机械费款结算拨付滞后而影响工程进度,所有延期支付工程机械费款不计利息。
5、工作完成且双方无任何争议后,依据工程竣工结算,业主支付完工程款后,乙方提供机械设备租赁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甲方确认的结算额付款100%。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工程机械租赁服务。
3)投标人要求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机械设备租赁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合同签订5日之内,机械设备全部进场,并提供机械设备合格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操作证、上岗证,对于不合格的车辆做退场处理,重新报批,由于证件原因引起的工期滞后,由投标人自负。
7)业绩要求:最近两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杨静 |
| 电话: | 1854701185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神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703室 |
| 邮 编: | 021000 |
| 联系人: | 刘军 |
| 电 话: | 0470811176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372858893@qq.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