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0 10:24:03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
1)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大雁油库项目,该工程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大雁油库项目,油库工程:新建油库的油罐区内包含3台3000 m3内浮顶柴油储罐,2台1000m3内浮顶汽油储罐,预留2台1000m3内浮顶储罐位置、火车收油区包含8个火车卸车鹤位,3台卸车泵、汽车发油区包含2套柴油装车鹤管、1套汽油装车鹤管、1套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能力200Nm3/h)及辅助用房、综合用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等内容组成。本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新建。
2)采购内容及范围: 储油罐的制作安装等工作,以施工现场实际需要量为准。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施工时间:服务期80天,预计开工2020年4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5)施工地点: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大雁镇
6)合同付款方式:
(1)承包人给付分包人工程款,以发包人给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为前提,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支付比例再向分包人支付相应比例款项。如发包人未及时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款应协商解决。分包人必须保证现场投标范围内的施工,不因发包人在工程进度款结算拨付滞后而影响工程进度,所有延期支付工程款不计利息。
(2)每次工程进度款及最终结算价款支付以分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税率9%),分包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递交给承包人财务人员,待承包人财务人员收到发票、确认合格后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否则不予支付。分包人承诺接受的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汇票。
(3)分包人应按期足额支付劳务工款项,若因支付不及时导致纠纷及民工滋事等引发的各类责任完全由分包人负责。分包人不得组织以围攻、上访、围堵公共设施等手段胁迫承包人和业主单位,当上述事件有可能发生时,若出现上述或类似情况,双方约定由分包人自行处理和解决,不能影响甲方形象和工作,若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分包人自愿按照本合同价款自行下浮10%结算付款,且由分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工程按期完工后经业主、承包人、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包人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双方进行结算,承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按约定结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期间无息)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3)有关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压力容器焊接操作证,并符合对应的焊接部位。
(4)具有进三年与本谈判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同或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响应人以往的履约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清楚。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淑英 潘 |
| 电话: | 0470-8643474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神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703室 |
| 邮 编: | 021000 |
| 联系人: | 刘军 |
| 电 话: | 0470811176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372858893@qq.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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