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0 08:03:01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脱硝板式催化剂468块,约926立米进行再生,特委托有资质及服务能力的厂家进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脱硝板式催化剂往返运输、装卸、贮存、方案设计、再生、更换部分磨损的催化剂单元、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处理、钢网修复、包装、试验、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提供模块密封件和催化剂危险废弃转移五联单的办理等,催化剂(1881×948×947)180块,234立米、(1881x948x1655)288块,692立米,并请招标方认可的、有资质的、具有全尺寸脱硝催化剂性能检测能力的检测单位再生前性能检测制定再生方案,再生后对催化剂再生效果进行评估,出具性能检测报告。
2.3工期:合同签订后,催化剂转运自2020年开始分四批次进行,至2021年底转运工作结束,在接到甲方转运通知后60日内办理完成危险废弃物转移五联单相关手续,之后10日内运输出厂,30日内完成催化剂再生并进行催化剂再生后性能检测,具备发货条件(性能检测报告与货物同时发出);投标方负责催化剂再生前及再生后贮存工作,贮存期限暂定4年,贮存期间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天内,根据招标方当次需求的催化剂数量,将再生后的锅炉脱硝板式催化剂运送到招标方指定现场。
2.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给招标人合同保证金50万元整,如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5其它:合同未正式签署前,为避免政策等不确定变更因素等,采购方有权放弃本次询价,不予解释,如河北省相关环保部门禁止跨多省转移,五联单无法顺利办理,则合同自动作废,采购法有权另行委托环保部门认可的报价单位进行。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应具有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 772-007-50),包含收集、贮存、利用;
3.4投标人实验室具备脱硝催化剂检测及评价CNAS或CMA等相关认证资质;
3.5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6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截止应至少具有3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硝板式催化剂工厂再生并投运8000小时以上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含供货清单等,如合同中未明确机组容量,则需提供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至少一份脱硝板式催化剂的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并附再生后脱硝催化剂的第三方性能检测报告;
3.7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截止3项以上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提供项目经理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曹爽 |
| 电话: | 155224156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刘浩 |
| 电 话: | 010-57336310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20002957@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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