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4 16:21:26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项目
项目性质:海洋工程,新建。
地理位置及规模: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省管区的竹根沙海域,离岸距离约 40km,涉海面积61.6km2。本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00MW,共布置50台4.0MW风电机组。风电场配套设置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利用已经建成的东台二期北区升压站。海上风电机组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海上升压站将35kV电压升压至220kV,经220kV海底电缆将风机所发电能输送至陆上集控中心后,就近转入电网系统。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开展工程施工及运行期环境跟踪监测调查、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依据项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开展工程施工及运行期环境跟踪监测调查、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
(1) 工程施工期海洋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环境、渔业资源跟踪监测调查
(2) 工程运行期海洋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环境、渔业资源跟踪监测调查;
(3) 工程施工期鸟类及栖息生境跟踪观测;
(4) 工程运行期鸟类及栖息生境跟踪观测;
(5) 工程施工及运行期水下噪声现状监测;
(6) 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
(7) 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
(8)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组织评审各阶段跟踪监测调查报告、监理报告及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负责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批复。
进度要求:
配合工程施工进度,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完成工程施工期环境跟踪监测调查;
工程建成后3年内完成工程运行期水质、沉积物、生态、渔业资源、鸟类及其生境跟踪监测调查;
工程建设竣工后3月内完成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评审。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来(自投标截止日前推3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具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业绩及一个水体环境监测调查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证明及职称证明材料。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0人的本单位正式在编实验分析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单位盖章的承诺证明。)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何婧 |
| 电话: | 0515-8530983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张鹏 |
| 电 话: | 010-58131195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35@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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