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30 13:36:00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
目前,神东公司各矿井井下水一部分经采空区过滤后生产复用和作为生活用水,一部分经地面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地方政府要求各矿井实现零排放或者是达标排放(要求神东矿井外排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这就迫切需要研发纯水介质液压支架,进而,从源头上解决井下水污染问题,做到达标排放,既大大降低煤矿生产成本,又真正实现绿色开采。
2.2招标范围(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研制一套超纯水水介质液压支架及配套装备(部件),主要包超纯水处理装置、超纯水泵站、喷雾泵、超纯水液压支架、超纯水超前支架,超纯水自移机尾液压系统,超纯水三机液压张紧系统等。
预期目标:
1).提供190台4m超纯水液压支架及其控制系统和供回液系统。
2).机头、机尾纯水超前支护支架各1套,支护长度不小于20m。
3).超纯水制备设备一套,630纯水泵3台,喷雾泵2台,包括控制系统、过滤站、连接管路及附件。
4).超纯水泵站控制开关1套;控制器1套。(保证工作面正常生产需要。)
5).刮板运输机、头尾及桥式转载机张紧系统3套,包括张紧油缸、控制阀组、油缸、连接胶管及附件。
6).自移机尾液压系统一套,包括油缸、控制阀组、连接胶管及附件。
7).提交有关评议技术资料,研究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6份。
8).提交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6项,发表论文 8篇(核心期刊)
2.3项目总工期(项目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
本项目研究总研发工期分为三个阶段:设计研发阶段,加工制造阶段和工业性试验阶段,共计18个月。其中,设计研发2个月,设备加工制造周期4个月,工业性试验和结题验收时间12个月。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范围:煤矿装备研发制造领域研究的相关企业等研究单位。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部委或行业协会组织鉴定颁发的相关行业至少一项的奖励或授权专利资质证书 。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炭行业相关领域的业绩合同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5】项目(课题)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从事煤矿开采、矿压研究、煤矿装备研发、制造领域研究行业的相关研究10年以上,并提供研究的合同业绩1份,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各子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提供有效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人技术和研发人员应占员工总人数5% 以上或有独立的科研机构。
【7】科研状况:/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
| 联系人: | 鞠晨 |
| 电话: | 0912-822569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王铨 |
| 电 话: | 010-58134662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11@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