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法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电子合同签署公证合约系统公开招标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集团法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电子合同签署公证合约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202249,招标人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集团为提升合同签署便捷、降低签约风险、降低成本等,并通过电子合同行业方案调研,开发实施电子合同签署公证合约系统,系统需具备遵循相关法律的要求,通过信息技术规定的重点关键签约行为及合同数据 “保真”技术与公证法律服务相结合,用以保证电子场景下将公证法律服务融入于电子数据的产生、交换、记录等环节之中,从而确保电子数据真实性、可靠性及可证明性,并最终形成有充分满足法律有效性保障的公证文书,以防范和化解重大法律风险并提高管理效率。电子合同签署公证合约系统,需以保证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为最核心内容,实现互联网电子合约的用户身份审查、签约过程和签约数据, 全程由公证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提供直接的数据认证和证据固定,公证处可以为此提供公证书,以公证证据的形式向裁判机关进行举证,兼顾技术实现与法律实务,解决相关的法律风险问题。实现全流程法律服务,与公司内部现有的管理流程无缝链接。实现规避风险,提升效率,减少成本,体现了“低碳减排、绿色办公”的理念。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电子合同签署公证合约系统,具备缔约人(包含企业和个人)身份认证、签约人授权管理、合同签署、合同存储与调用等功能,实现在线订立电子合同的全程电子公证。电子合同签署公证合约系统需与国家能源集团现存的电子印章系统、合同管理系统、MDM系统以及其他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无缝闭环管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内容为“投标人所投方案或属同一技术原理的方案在国内没有败诉案例”的书面承诺函(投标人技术方案承诺函模板见第六章 九、其他资料(一))。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30日 16时00分至2020年05月13日 23时59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
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5-25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国家能源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原宁 |
| 电话: |
010-5759525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王小龙 |
| 电 话: |
010-57337540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2070435@chnenergy.com.cn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30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