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库车发电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行维护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库车发电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行维护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3418,招标人为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库车市,建设有2台330MW发电机组,总装机660MW。电站2012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8年。电站距离库车市(城市)15公里。
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2018年7月16日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于2018年7月17日并网运行;4号机组2018年10月16日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于2018年10月18日并网运行。
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5mg/m3、35 mg/m3、50mg/m3。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招标标的的服务范围包括对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4号机组CEMS设备仪器仪表及附属设备、CEMS间智能视频监控设备、CEMS间空调、烟囱智能视频监控设备、氨逃逸设备全面维护,维修,校验,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检查准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投标人须安排维保人员提前15日到场进行工作交接)。
2.4项目地点: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服务项目包括:自动监控系统(气)运营服务(SO2、NOX、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现场端信息系统运营服务(数据采集传输仪);
C.投标方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具有2个300MW或以上等级火电厂CEMS第三方维护的合同业绩,且均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证明资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6月1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23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
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7-07 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国家能源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守超 |
| 电话: |
1588680797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十楼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王艳、鲍钰琦 |
| 电 话: |
09916803664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shenhuaxinjiang@126.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