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30 17:45:01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国华电力惠州热电厂电解海水制次氯酸钠装置修理项目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内容包括: 1现有电解海水制氯系统的电解槽组件的解体检查和修理工作;2现有电解海水制氯系统变压器、整流柜、配电柜的整体检查、性能评估和修理工作;3 现有电解海水制氯系统与电解槽本体连接的管道、阀门的检查和修理工作;4原就地热控设备接入新控制柜,调试后启动系统测试设备性能;5设备修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土建施工。
2.3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2020年11月底完成,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2】投标人要求:
【2.1】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的,其分包的施工方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为非设备制造企业的,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3.1】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的,从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需提供至少2个及以上用于国内电厂单台次氯酸钠产能不小于50kg/h电解海水制氯成套系统且顺利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合同(所提供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并提供整套系统的测试验收报告、回访记录、使用方证明等)。
【3.2】投标人为非设备制造企业的,从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需取得设备制造企业授权,且设备制造商需提供近5年至少2个及以上用于国内电厂单台次氯酸钠产能不小于50kg/h电解海水制氯成套系统且顺利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合同(所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并提供整套系统的测试验收报告。
【4】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zxgk.court.gov.cn)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项目咨询:张 雷023-63602707,刘自根023-63602765
其他咨询: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我们将尽快回复)
| 招标人: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 |
| 联系人: | 李宁 |
| 电话: | 0752-558697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400010 |
| 联系人: | 张雷 |
| 电 话: | 023-63602707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mulinsen1001@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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