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3 14:33:04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
朔黄铁路黄骅港站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开发区,是朔黄铁路的终端站,西煤东运的入海口,是我国山西、陕西煤炭下海外运的主要港口之一,在国家能源集团煤炭集疏运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意义。黄骅港站主要办理货物列车的接发、卸车、空重车取送及编组解体等工作,包含港前和港口两个作业区,港前作业区主要负责空车技检、站修车取送、空车始发等作业,港口作业区负责重车到达、翻车机卸翻、空车编组等作业。
2.2招标范围(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为解决黄骅港站调车作业效率低、作业人员工作强度大、人员安全防护不足等智能化程度低的问题,拟开展综合大数据中心、智能调度指挥与控制系统、调车作业自动驾驶、覆盖全站的5G通信平台以及新型智能环保调车机等方面的研究,打造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经济适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智能车站,实现黄骅港运输生产作业向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的跨越式转型,从而大幅度降低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减少室外作业人员、降低作业安全风险、提高作业效率。投标人在如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工作:
1)综合数据处理技术研究。
2)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研究
3)智能控制系统研究
4)调车自动驾驶控制系统研究
5)新型智能化电力调车机车技术研究
6) 5G网络系统及建设方案研究
2.3项目总工期(项目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
本项目总体实施时间为3年,投标人依据课题规划和技术方案,列出项目进度和各关键环节完成期限。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号条款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承担本招标课题不得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设备或系统业绩的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系统非本企业自行生产(编组站综合自动化设备、无线调机机车信号和监控设备、无线机车遥控设备),须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1) 2017年1月1日至今,有编组站综合自动化设备(包含集中控制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供应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原铁总或国铁集团相关合同或应用证明文件;
(2) 2017年1月1日至今,有无线调机机车信号和监控设备供应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应合同或应用证明文件,该设备须具有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铁路运输安全设备上道许可证)。
(3) 2017年1月1日至今,有无线机车遥控设备供应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应合同或应用文件。该设备须具有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承诺书;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不曾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未列入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
*【5】项目(课题)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铁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有效的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6】其他要求: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非本企业自行生产,应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两个及以上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联合体各方在本课题投标中不得再单独或再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张伟 |
| 电话: | 0317796797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王铨 |
| 电 话: | 010-58134662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11@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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