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1 19:55:10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以下简称“李家壕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南,采矿权面积67.5453km2,井田可采储量531.73Mt,设计生产能力6.00Mt/a。该矿所在的晋陕蒙交接区煤炭资源丰富、赋存条件好、开采效率高成本低,是我国重要的煤炭产区未来一段时间的优先开发区。同时,该区域也是我国“北方防沙带”核心区域,是我国主要的风沙策源区和灾害严重区,干旱缺水、土壤瘠薄、生态非常脆弱,原有的生态系统极易在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受到影响和破坏,且修复难度大。因此,针对李家壕煤矿煤炭资源开发现状和特点,开展生态系统影响评价,并研发相应的生态减损开采与修复促进技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2招标范围(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2.1煤炭资源开采对地表生态的影响评价
2.2.2 煤炭资源开采对顶板垮落及地表生态的影响机理
2.2.3地表生态修复的人工干预技术
2.2.4减损开采示范区建设
2.3项目总工期(项目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
项目研究时间18个月,自技术开发合同签订后。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具有煤矿开采省部级二等奖或以上科技奖励不少于1项、矿区生态修复省部级二等奖或以上科技奖励不少于1项,提供相关获奖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提供煤矿开采技术相关合同业绩不少2份、矿区生态修复相关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5】项目(课题)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从事矿山开采或矿区生态修复研5年以上,提供工作简历证明。2015年1月至今担任课题负责人完成过类似本项目相关内容的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 ,并提供相关研究经历的合同业绩1份,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状况:/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李新婧 |
| 电话: | 0472-28908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王铨 |
| 电 话: | 010-58134662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11@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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