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1 11:18:40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惠州热电电解海水制次氯酸钠装置修理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1、现有电解海水制氯系统的电解槽组件的解体检查和修理工作;2、现有电解海水制氯系统变压器、整流柜、配电柜的整体检查、性能评估和修理工作;3 、现有电解海水制氯系统与电解槽本体连接的管道、阀门的检查和修理工作;4、原就地热控设备接入新控制柜,调试后启动系统测试设备性能;5设备修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土建施工。
2.3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6个月内完成,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的,其分包的施工方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非设备制造企业的,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的,从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须提供至少2个用于国内、外企业,单台次氯酸钠产能不小于50kg/h电解海水制氯成套系统且顺利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合同(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期、合同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并提供整套系统的测试验收报告或回访记录或业主证明。如提供国外业绩的,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报关资料);
②投标人为非设备制造企业的,需取得设备制造企业授权,从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须提供至少2个用于国内、外企业,单台次氯酸钠产能不小于50kg/h电解海水制氯成套系统且顺利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合同(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应包括生产企业授权书、合同首页、合同工期、合同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并提供整套系统的测试验收报告或回访记录或业主证明。如提供国外业绩的,请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报关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册、审核咨询:李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 招标人: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 |
| 联系人: | 李宁 |
| 电话: | 0752-558697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
| 邮 编: | 400010 |
| 联系人: | 徐静 |
| 电 话: | 023-63602726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20002962@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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