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1 14:21:43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目前公司按照存放的物资不同,分为机务、钢材、设备、电气、热控等17个库房,物资的存放较为零散,尤其是大件物资和钢材等为就地摆放,占用较多空间,且不利于物资的存放和取用。目前公司物资管理采用的是手工管理辅助计算机办公软件(MIS系统中的物资管理系统)协同工作方式,在时效性、高效性及准确性上有明显劣势,红雁池公司原财务系统为远光财务管控系统。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软件编制、设备与材料供应、货架安装、地面平整、软件测试、软硬件系统联合调试;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要求。
1)系统在库房有效范围内进行无线信号全覆盖,利用PDA、PAD等智能终端将仓储作业数据与财务账面信息实时统一,同时能与红雁池公司原财务系统进行协议通讯。
2)软件建设上在主数据管理、物资申报计划管理、入库管理、出库管理、库内操作、数据分析、辅助功能等基本模块的同时对波次管理、报表管理、信息自动推送系统、物资维护保养、物资可视化管理、仓储物资生命周期管理和报表体系等进行同步建设。
3)现有部分库房地面进行整平,并将路径指引系统、指示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能自提领料柜、库房监控系统、自动盘点系统等智能化硬件系统设备引入到仓储系统建设中,降低人员劳动强度。
4)本项目为跨年实施项目,本年度计划只执行软件部分建设,必须保证能够行使独立管理功能,并能与原系统对接协议,通畅使用,具备验收条件。项目后续内容建设,以所属集团公司最终决议为准。
2.3工期: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后五个月内竣工,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项目安装进度的要求, 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项目地点: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2.5 付款方式:费用确认无误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费用发票及收据,甲方在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的付款义务。新增仓储物资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付款资料,并按已完成的具体实施项目,开具(软件服务类6%,硬件设施类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财务收据一份,甲方支付90%工程款,质保期(试运行结束后12个月,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满后,支付剩余10%工程款。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人须具备软件成熟度3级(CMMI3)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一个及以上国内发电企业同类型项目的合同业绩;(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8.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8.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8131370,QQ咨询:3596126106。
| 招标人: |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刘泊强 |
| 电话: | 199991228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十楼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王艳、鲍钰琦 |
| 电 话: | 09916809913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shenhuaxinjiang@126.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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