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3 09:37:13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煤气化装置采用美国GE公司水煤浆气化技术,包括煤浆制备、气化、渣水处理和粗渣输送等。气化装置一共有5个气化系列,5台气化炉,3台运行2台备用。气化炉是气化装置的核心设备之一,规格为Φ3810/4600×26270,设计压力7.15MPa,操作压力6.5MPa,操作温度237/399℃。每台气化炉投煤量(干基)约为3000t/d。主要把由煤浆给料泵送来的合格的水煤浆与由空分装置送来的合格氧气,经过工艺烧嘴进行充分混合,在气化炉内部发生部分氧化反应,生成粗煤气和固渣,然后物料经激冷装置,将粗煤气与固渣进行初步降温,并达到分离效果,粗煤气流入后序设备。固渣经锁斗排至渣池进行处理。
厂区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负责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事业部煤气化装置5台气化炉的筑炉施工维修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负责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事业部煤气化装置5台气化炉的筑炉施工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热面砖、背衬砖、隔热砖、可压缩层(膨胀材料)及铬刚玉浇注料的拆除、砌筑、维修等:
1)配合气化炉停炉时锥底、筒身、拱顶砖检测及脚手架的搭拆。
2)负责气化炉拱顶、筒身以及锥底热面砖的更换。
3)负责对部分损坏的浇注料、背衬砖等的维修、更换。
4)负责提供满足要求的气化炉筑炉维修所需工器具、照明设备等。
5)负责炉砖的领用,负责把拆下的旧炉砖送到公司指定的废旧仓库。
6)负责气化炉炉内炉砖检查和检修用脚手架的搭拆。
2.3合同金额:本合同为据实结算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结算金额达到合同含税预估金额或合同期限到达终止期限时合同终止。
2.4结算金额:结算金额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修订前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或煤化工行业具有单台投煤量(干基)不小于1500吨/天的水煤浆气化炉炉砖整体砌筑或整体更换维修业绩(业绩数量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无明确数量的可以参考该提供的合同气化炉筑炉维修结算书中的维修数量)不少于10台(含正在履行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项目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 |
| 联系人: | 刘晓光 |
| 电话: | 0912-86000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潘凯之 |
| 电 话: | 04778296579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80@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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