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4 10:12:00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乌兰木伦河(神东段)生态治理规划编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1规划范围:乌兰木伦河神东段(约38km)与两岸(包括乌兰木伦煤矿、柳塔煤矿、布尔台煤矿、寸草塔煤矿、寸草塔二矿、上湾煤矿、补连塔煤矿、石圪台煤矿、哈拉沟煤矿、大柳塔煤矿)。
2.2.2编制规划的目的:通过矿区生态整治规划,加强乌兰木伦河神东段湿地建设,改善河道两岸神东矿区水环境,增加河道生物多样性,提高区域自净能力,促进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指导并完善区域内神东井田及附属设施的水土保持和防洪措施完善,统一堤防建设标准,确保区域内神东矿井作业安全,增强区域水土保持效益,提升流域景观效果,加强河道行洪能力,促进矿区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有机结合。
2.2.3规划时段为:2021~2030年。
2.2.4根据神东矿区现状,开展以下规划工作:
(1)神东矿区洪水影响评价规划
对神东矿区乌兰木伦河段开展洪水影响评价综合规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沿河各矿区防洪目标、标准和任务;研究确定防洪体系布局,包括设计洪水与超标准洪水的总体安排以及与此相适应的防洪措施;拟定分期实施方案,估算所需要的投资;进行环境效益和防洪经济效益评价等。
(2)乌兰木伦河及相关支沟河沟道综合整治规划
调查河道基本特性,分析河道演变趋势,根据河势及水沙特性,沿河地质及河谷滩地开发要求等因素,提出河沟道综合整治规划,确定河道整治重点工程,统一岸坡防护措施。同时对乌兰木伦河及相关支沟未规划治导线河沟段,进行河道治导线规划。
(3)水土保持规划
立足矿区发展,评价矿区水土流失治理现状,分析矿区水土保持需求,针对乌兰木伦河河道、支流及支流对应的小流域,提出区域生态治理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建设目标任务;提出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方向、战略和基本工作要求;以防治重要性为依据确定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格局和范围;通过典型设计,推求建设规模。
2.2.5预期成果:乌兰木伦河(神东段)生态治理规划,包括规划及相关图件,8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
2.3其他:
2.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2质量要求:
(1)乌兰木伦河(神东段)生态治理规划编制符合国家、地方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成果通过神东煤炭集团审查。
(2)规划成果通过流域机构评审,并取得水政、河湖、水保等相关部门专家的评审意见。
2.3.3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2.3.4本项目依据工作完成情况,采用分期分批支付方式付款。付款进度如下:
(1)乙方提交规划工作大纲经甲方审查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
(2)乙方提交规划成果通过神东煤炭集团审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规划成果通过流域机构评审,并取得水政、河湖、水保等相关部门专家的评审意见,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4星以上(含)水平评价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评审的面积1000km2及以上的区域或流域水利水土保持规划、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建设方案编制项目(任意一类一个项目的业绩),且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项目业绩,提供相关项目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其增值税发票(至少一张)原件扫描件和主管部门批复(审查意见书)原件扫描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能源集团禁止投标名单内。
2)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禁止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所发布的不良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所发布的严重违法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水利工程专业,且属于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和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的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或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水利工程专业,且属于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技术职称证和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的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或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
(7)设备要求:无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标联系人:杜丽芳 0912-822145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
| 联系人: | 翟小娟 |
| 电话: | 0912-828303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朱剑锋 |
| 电 话: | 0912-8226310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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