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8 16:06:21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红沙泉、准东露天煤矿至新疆化工煤场公铁联运服务,整体运输量约210万吨;其中红沙泉矿混煤运量130万吨,准东矿混煤运量80万吨。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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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起始地 |
到货站 |
目的地 |
年预估运输量(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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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红沙泉煤矿 (块煤线站台) |
甘泉堡 (神华站) |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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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沙泉煤矿 (环线) |
甘泉堡 (神华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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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红沙泉煤矿 (北山北站) |
甘泉堡 (神华站) |
作为红沙泉块煤线备选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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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准东煤矿 (环线) |
甘泉堡 (神华站) |
80 |
2.3 服务地点:
线路1:红沙泉煤矿至(公路短倒约5.5公里)块煤线站台至(铁路约288公里)甘泉堡(神华站)至(公路短倒约1公里)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线路2:红沙泉煤矿至(筒仓)环线至(铁路约288公里)甘泉堡(神华站)至(公路短倒约1公里)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线路3:红沙泉煤矿至(公路短倒约42公里)北山北站至(铁路约262公里) 甘泉堡(神华站)至(公路短倒约1公里)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线路4:准东煤矿环线至(铁路约171公里)甘泉堡(神华站)至(公路短倒约1公里)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付款方式:运费按月据实结算。每月结算运费=Σ运输单价*到货数量-考核扣款。
2.6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不少于30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材料。(车型最低标准限定为双桥,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车辆登记证扫描件);
4)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集装箱公铁联运煤炭的服务业绩,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8.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8.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8.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7336359,QQ咨询:3596126106。
| 招标人: |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郑港港 |
| 电话: | 0991-697506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十楼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周万涛、鲍钰琦 |
| 电 话: | 09916809913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xjzbxm@126.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