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7 14:40:47 阅读次数: 】
第1章招标公告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岷江柏采种育苗、移栽造林及研究项目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岷江柏采种育苗、移栽造林及研究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0663,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国电大渡河双江口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主源足木足河与次源绰斯甲河汇口以下2km处,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境内,上游与规划的卜寺沟电站尾水相接,下游与金川电站水库相接,为大渡河干流规划调整22个梯级的第5个梯级电站,也是干流上游的控制性水库电站工程。金川县和马尔康市均处于阿坝州的西南出州交通要道上,纵贯金川县域的省道S211线南北连接国道G317、G318线,分别是连接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成都平原的重要通道。工程区域有省道S211和国道G317通过,对外交通良好。
双江口水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兼顾防洪,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站坝址控制面积39330km2,占大渡河总流域面积50.8%。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502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158.3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死水位2420m,水库长度约57.06km,总库容29.42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具有年调节能力。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MW(4×500MW),发电引用流量1064m3/s,保证出力480wm,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
工程枢纽建筑物由土心墙堆石坝、洞式溢洪道、深孔泄洪洞和由2#导流洞改建的竖井泄洪洞、放空洞、引水发电建筑物等组成。工程采用土心墙堆石坝挡水,坝顶高程2510.00m,引水发电系统采用首部式地下厂房,布置在左岸,由电站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副厂房、主变室、开关站、尾水调压室、尾水洞及尾水洞出口等组成,采用“单机单管供水”及“两机一室一洞”尾水的布置格局。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0个月,其中准备工程直线工期28个月,主体工程直线工期为74个月,完建工程工期为18个月。
双江口水电站勘测设计单位于2012年5月编制完成《四川省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6月获得环保部批复“环审[2013]134号”。批复要求:“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工程施工占地、水库淹没和移民安置将对植被及植物资源造成影响,应按照原群落生境开展珍稀保护植物保护专项设计,结合相关成果在营地范围内建立珍稀保护植物园,移栽受影响的3418株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豆杉、997株濒危植物四川牡丹和具备移栽条件的6.0万株国家Ⅱ级保护植物岷江柏,人工繁育红豆杉1.5万株,岷江柏136.3万株,建设珍稀保护植物种质资源库,及时进行苗木补植……蓄水前应全面完成珍稀保护植物园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珍稀植物移栽,分期推进人工繁育和异地造林,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以缓解工程建成运行后对工程区珍稀保护植物资源的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为避免工程建成运行后对工程区珍稀保护植物资源的负面影响,结合环评批复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要求,亟待开展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岷江柏采种育苗、移栽造林及研究工作。
2.2招标范围
按照双江口水电站环评报告批复要求,开展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岷江柏采种育苗、移栽造林及研究项目等相关工作:
(1)完成岷江柏苗木育苗、移栽造林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查;
(2)分居群采集满足总育苗量不少于163.26万株苗所需的果球种子;
(3)完成岷江柏苗木扦插繁育试验方案编制并组织专家审查,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进行岷江柏苗木扦插繁育试验工作,完成岷江柏扦插繁育试验成果报告并组织专家审查;
(4)运用已采集的岷江柏种子进行育苗,或采用扦插方式,至少需连续三年每年培育合格苗50万株,总育苗量163.26万株,苗木繁育地方案由受托人结合现场情况租用或自建;
(5)开展《大渡河流域岷江柏木群落特征及自然演替研究》、《大渡河河谷地区岷江柏木育苗造林技术研究》、《岷江柏木在天然分布区外的引种推广试验》研究并提供成果报告,通过专家审查;
(6)复核本项目岷江柏造林移栽规划用地,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对接落实满足本项目岷江柏造林移栽所需用地,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7)做好与岷江柏育苗单位的工作衔接、协调和协作;
(8)按造林规范(相关要求,技术要求)组织开展岷江柏苗和伴生种油松苗进行造林移栽,其中岷江柏苗136万株,伴生种油松苗91万株,形成岷江柏造林移栽工作成果报告;
(9)完成造林移栽后的岷江柏及油松苗抚育管护工作等。
(10)做好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四川省林业草原局或受其委托的县级主管部门)造林移栽工作验收;
(11)根据需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岷江柏相关研究、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及报奖工作。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暂定):2021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总服务期为72个月(服务截止时间以移栽造林、管护工作全部完成为准)。其中:
(1)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岷江柏苗木育苗、移栽造林实施方案编制并组织咨询。
(2)2021年8月31日完成分居群采种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手续。
(3)2021年12月31日完成采集满足总育苗量163.26万株苗所需的果球种子工作;
(4)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岷江柏苗木扦插繁育试验方案编制并组织专家审查,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根据审批的扦插繁育试验方案进行岷江柏苗木扦插繁育试验工作;
(5)自2021年开始每年培育岷江柏合格苗不少于40万株;
(6)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大渡河流域岷江柏木群落特征及自然演替研究》、《大渡河河谷地区岷江柏木育苗造林技术研究》、《岷江柏木在天然分布区外的引种推广试验》研究并提供成果报告,通过专家审查;
(7)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岷江柏造林移栽用地复核、对接落实工作;
(8)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岷江柏移栽造林实施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
(9)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岷江柏苗和伴生种油松苗进行造林移栽工作,其中岷江柏苗136万株,伴生种油松苗91万株,形成岷江柏造林移栽工作成果报告;
2026年2月28日前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造林移栽工作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具体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营林造林工程或森林资源环境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具体为林业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或生态建设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来(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名木古树移栽或园林绿化或生态恢复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
(5)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林业、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来(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名木古树移栽、园林绿化或生态恢复类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工作经历。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12)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或在双江口水电站工程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18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
4.3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家能源招标网(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4.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中心联系。
4.5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00时~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10:00时,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2日10:00时;开标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上述时间或地点若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组织现场查勘,并应于查勘前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将进行有关配合工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
项目管理单位:国能大渡河双江口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
e-mail:spddrzbbgs@126.com
成都联系人及电话:胡元海(028-86896537)
邮编:610041
现场联系人及电话:张蜀豫(13679099339)
传真:0837-8886100
现场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市白湾乡石广东村
招标代理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联系人及电话:秦洪亮 18910982669
e-mail :12045659@chnenergy.com.cn
邮编:400010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一: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库(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上传相关证照及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后提交审核,审核人员将在线上3个工作日内审核出结果,请随时关注审核状态。 操作指导详见用户手册。
二、标书购买: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或变更准确的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根据投标人在招标网上的登记信息统一开具并邮寄发票。如因登记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
三、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网银、支付宝、微信)方式交费。 2、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保证金支付不能在系统中完成,可以通过企业网银转账或银行柜台通过企业账户电汇汇出)。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该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订单已被撤销的;
(7)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电子支付的前提(仅限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
1、投标人必须在国家能源供应商库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电子支付操作步骤(仅限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
1、投标人访问国家能源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跳转的收银台界面地址为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四、投标保证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