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4 14:28:37 阅读次数: 】
新疆公司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908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屯宝煤矿”)计划对矿井辅助运输系统进行安全改造,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编制,现需委托设计单位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施工图设计与预算。设计的施工工艺、设备选型、建设方案、技术措施应满足屯宝煤矿发展需要。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①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初步设计: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初步设计的主要方案应与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保持一致,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矿田概况及建设条件、总平面布置与地面运输、建设规模和工作制度、施工工艺、井巷工程、运输系统及排渣、给水排水系统、通风压风系统、采暖与供热系统、供配电及集中控制系统、安全技术及监控系统、通信调度及计算机管理系统、设备选型、辅助厂房及仓库、建筑与结构、节能节水、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职业安全与卫生、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技术经济;初步设计满足《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 50554-2017)关于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的要求;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需派驻专人参与、指导、答疑施工前准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认证、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并通过屯宝煤矿上级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②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符合《井工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AQ 1097-2014),满足《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T1055-2018)关于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及深度的要求;通过屯宝煤矿上级部门及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验收。
③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施工图设计与预算:包括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满足《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 50554-2017)等关于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的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目录、设计与施工说明、设备清册及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等。通过屯宝煤矿上级部门及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上级部门的批复;需派驻专人参与、指导、答疑施工前准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认证、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完成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初步设计、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安全专篇、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的编制并通过屯宝煤矿上级部门及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审,获得批复;在屯宝煤矿辅助运输系统安全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因煤炭产业政策调整等造成服务期限发生变化,则须由招标人、投标人共同确认后调整服务期限。
2.1.4服务地点: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三区060号。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矿井)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的井工矿缓坡斜井(或设计合同中含有井工矿缓坡斜井设计内容)的设计合同业绩1份(合同需包含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年产能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注: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年产能,须在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中体现)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20万吨以上的井工矿缓坡斜井(或设计合同中含有井工矿缓坡斜井设计内容)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31 18: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1-16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CA数字证书办理:CA受理网址:chnenergybidding.cedex.cn
QQ咨询:3596126106;咨询热线: 400-862-8689(白)400-880-9888(夜)
(3)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联系方式:010-58131370。
(4)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0991-6809913或0991-6803664或0991-680362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陈永科
电 话:18999883842
电子邮箱:6167832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十楼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王艳、杨婷
电 话:09916809011
电子邮箱:20002960@ceic.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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