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5 08:55:17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环境跟踪监测调查、环境监理及环保验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8053,招标人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600MW,分两期开发建设,场址总约面积95.6km2,风电场场区水深30m~33m,场址中心离岸距离32km左右,拟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一期布置36台8.5MW风力发电机组,含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分为陆上开关站和综合运维检修站,二期布置35台8.5M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并以 220kV电压等级接入山东电网。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U2-1期工程及U2-2期工程,根据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依据项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文件、陆上集控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开展环境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1)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2)工程施工期环境跟踪监测调查;(3)工程试运行期环境跟踪监测调查;(4)工程施工期鸟类及栖息生境跟踪观测;(5)工程试运行期鸟类及栖息生境跟踪观测;(6)编制运行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7)编制海洋工程及陆上集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验收。(8)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配合评审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负责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批复或完成备案。(9)应满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3月15日下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须知》相关要求。
进度要求:(1)配合 U2-1期工程及U2-2期工程施工进度,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完成工程施工期环境跟踪监测调查;(2)分别于U2-1期工程及U2-2期工程建成后1年内完成工程试运行期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渔业资源、鸟类及其生境跟踪监测调查、水下噪声、电磁、噪声等监测;(3)U2-1期工程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后3个月内完成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U2-2期工程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后3个月内完成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
2.1.3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U2-1期工程、U2-2期工程均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证书,且检测范围包含海水、海洋沉积物。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洋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业绩和海洋工程环境跟踪监测工作业绩各2项,投标人需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其中环境保护验收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验收批文。(如1份合同中同时具有环境保护验收和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内容时,可算作环保验收工作业绩和海洋工程环境跟踪监测工作业绩各1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并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职称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9-26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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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国华时代广场6号楼
邮 编:252600
联 系 人:苏文博
电 话:0531-67753627
电子邮箱:11668006@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李越堃
电 话:01058132348
电子邮箱:15115315@shenhua.cc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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