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1 15:09:45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科信部碳市场交易和低碳认证助力国电电力低碳转型发展的影响机制和政策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3485,招标人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述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绿色金融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力量,其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等能源企业的低碳转型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国提出的“3060”目标,为国内各行业特别是能源行业指明了转型方向。
国电电力作为能源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其低碳转型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响应国家战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碳市场交易和低碳认证能够促进国电电力在技术创新、清洁能源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发展,加速其向低碳、环保、高效的能源生产方式转变。
深入研究碳市场交易和低碳认证相关政策和对电力企业的影响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理论层面,本项目有助于丰富企业低碳转型领域的理论体系,探索碳市场交易和低碳认证与企业转型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作用路径。实践层面,研究成果能够为国电电力等能源企业提供转型策略的参考,同时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明确国电电力碳市场交易和低碳认证的有效途径,可以促进国电电力更高效的利用金融资源,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公司经营体系,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贡献力量,有助于提升国电电力在国际能源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树立绿色发展的良好形象。
2.1.2 研究内容
首先,进行理论研究与政策研究。明确项目的研究背景,包括当前环境问题、碳排放现状等,阐述项目的目的,如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以及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意义。收集和分析与碳排放权交易、低碳认证和投融资管理相关的理论和文献,为项目提供理论支撑。汇编和解读相关政策,包括国家和地方的碳排放政策、低碳发展政策等。
其次,在项目建设、电力生产、投融资管理三个方面展开研究。项目建设层面,探讨新能源项目资产证券化途径,分析环境保护类债券途径在火电转型、新能源项目的应用;构建绿色债券的定价模型。电力生产方面,研究在碳排放权交易背景下的产能调节策略;分析火电机组加装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后的碳市场交易和低碳认证服务。投资管理层面:研究碳排放权的交易策略,探讨如何衔接低碳科技创新基金;研究如何争取国际资金支持低碳项目。
最后,提出项目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建议,包括政策建议、技术改进等。
2.1.3性能指标
根据研究内容的要求,该项目最终能达到的目标和主要技术指标等,必须有明确的技术指标,能作为考核和验收的依据。本课题拟通过理论研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政策与市场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专家访谈、文献查阅或调查问卷等政策梳理方式,基于“双碳”相关政策的发展形势,梳理政策变化;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式,研究提出顺应政策、符合市场实际的碳市场交易和低碳认证的思路,提出推动公司良性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和途径。研究的具体工作包括:
(1)形成理论和政策综述
综合分析现有文献和国内外政策,构建电力行业低碳转型的理论框架,为国电电力提供低碳发展的理论指导和政策依据。
(2) 构建绿色债券定价模型
充分考虑发行期限、国债收益率、发行规模、企业等影响因素,建立绿色债券定价模型,将为国电电力发行绿色债券提供科学的估值工具,确保其融资成本效益最大化。
(3)明确环境保护相关债券发行机制及目标项目范围
梳理和明确环境保护债券的发行机制和目标项目范围,帮助国电电力更精准地对接资本市场,为火电转型和新能源项目提供定制化的融资解决方案,加快其绿色转型步伐。
(4) 形成适合国电电力的新能源资产证券化项目方案
设计新能源资产证券化方案,使国电电力能够将长期项目的预期收益转化为流动的金融资产,提高资金流动性和财务灵活性。
(5)构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的电力生产优化策略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的电力生产优化策略,将使国电电力在确保合规的同时,优化生产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并在碳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
(6)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策略
开发碳排放权交易策略,帮助国电电力在碳市场中制定最优交易策略。
(7)碳金融相关金融工具
设计适合国电电力的低碳科创基金、对接国际低碳基金策略
2.1.4 工期要求
本课题研究在合同正式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项目研究进度如下:
序号 |
研究内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完成资料搜集与调研、收集与整理数据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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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成背景、理论分析及政策分析和数据建模、进行中期汇报 |
签订合同后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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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完善数据模型、完成研究报告整体撰写 |
签订合同后2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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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研究报告,项目结题 |
签订合同后24个月 |
|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招标公告
2.4 项目总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金融或环保或CCUS领域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研究项目/课题(含子课题)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须提供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金融或环保或CCUS领域的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或者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5-12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力源里3号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刘雯
电 话:010-58133859
电子邮箱:16810086@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周亚东
电 话:010-57337283
电子邮箱:12014486@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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