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4 13:48:48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红沙泉二矿煤炭加工运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364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位于奇台县城东北直线距离78km处、红沙泉一号露天矿西侧,行政区划隶属奇台县。本矿交通便利,从奇台县城出发,沿303省道东行33km至三个庄子,再沿228省道(奇-青)公路北行83km即到本矿。矿区大陆干旱荒漠气候,年温差和昼夜温差较大,6~8月为夏季,气候炎热,白天气温常在40℃以上,绝对最高气温达43.2℃(2004.7.13)。11月至次年2月为冬季,气候严寒,绝对最低气温达-49.8℃(1969.1.26)。年平均降水量106mm,年蒸发量1202~2382mm,全年日照3053小时,5~8月偶有雷阵雨,冬季积雪稀少,最大积雪厚0.3m,最大冻土深2m。区内常年多风,风力一般4~5级,最大可达10级以上,并伴有强沙尘暴天气。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包);
本次招标项目在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
负责两套生产能力均为1500t/h煤炭加工系统的建设、运营,煤炭起堆、销售,配备满足外销车苫盖篷布的钢结构(不少于10车位)及临时值班室等工作,以服务运营费的方式支付费用。本项目预计加工销售产品煤约为2200万吨,需建设并运营两套生产能力均为1500t/h煤炭加工系统;配备满足煤炭起堆、装车销售、外销车复磅的人员、设备;配备满足外销车苫盖篷布的钢结构(不少于10车位)及临时值班室。合同期满后,系统、设备及设施等由投标方自行处置。
2.2服务期:36个月,自2025年7月1日起36个月或加工销售产品煤达到2200万吨,则合同终止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2025年7月1日前系统具备运行条件,设备按照合同要求配备到位、人员按照合同要求配备并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自2025年7月1日起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露天矿正常生产、销售,影响生产、销售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进行赔偿。
2.3服务地点: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生产能力不低于500万吨/年的煤炭分选(或洗选或筛分或加工)系统建设或运维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系统生产能力,须在用户证明中体现)。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00万吨/年煤炭(洗选或筛分或加工)系统建设或运维服务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30 18: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5-15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公司A座5楼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张培
电 话:0991-6809205
电子邮箱:3154338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夏煤业4号楼426房间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倪浩
电 话:0951-6971433
电子邮箱:12895846@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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