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8 09:31:21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新投产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储能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3849,招标人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总规模为40万千瓦,按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要求:光伏新能源项目原则上配置10%、连续储能2小时的储能设施,并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投运。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容量指标租赁总需求为40MW/80MWh,租赁期间租赁容量充放电收益、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等归属投标人所有。实际租赁容量以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批次并网时间及交流侧容量为准。
2.1.2招标范围: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容量指标租赁,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容量指标租赁总需求约40MW/80MWh,单月储能租赁需求不超过40MW/80MWh,逐月租赁计划详见技术文件《容量租赁计划》。
2.1.3服务期限(服务):计划2025年6月1日开始租赁,该储能租赁期限为7个月,具体起租时间及租赁容量以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批次并网时间及交流侧容量为准。
2.1.4质量要求:确保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能源局、电网公司等部门相关要求。
2.1.5其他
(1)投标人须提供可租赁40MW/80MWh储能容量承诺函,确保投标人可租容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2)投标人提供的储能电站项目在投标截止日前投运且具备容量配额条件。
(3)本次拟配额40MW/80MWh储能容量,该储能电站的建设及运维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方的储能项目容量期间,包括不限于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4)储能电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江苏省发改委要求在江苏省境内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位于江苏省境内的可租赁容量在40MW/80MWh及以上已投运的共享储能电站,并提供以下投产证明材料:备案文件、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储能调度协议,有关协议及合同至少需提供封面及签字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可租赁40MW/80MWh储能容量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确保投标人可租容量满足招标人需求。2、储能电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江苏省发改委要求在江苏省内建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5-19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渤海路一号洋口港商务大厦1005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申兴龙
电 话:18752203810
电子邮箱:20087630@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韩静怡
电 话:010-57336356
电子邮箱:20090144@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