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7 18:48:13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6660,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2.1.1.1 工程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大渡河干流上游,是大渡河水电梯级规划“三库22级”中的第5级。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枢纽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等组成。坝址位于大渡河上源河流脚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上距马尔康市城约46km,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330km2,占全流域面积的50.8%,多年平均流量约516m3/s。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500m,相应库容为27.32亿 m3,死水位2420m,调节库容19.17亿m3,电站具年调节能力。双江口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MW,最大坝高315m,多年平均年发电量80亿kW·h,开发主要任务为发电。电站已于2025年4月完成一期蓄水,计划2025年年底首批机组投产发电,2027年5月大坝填筑到顶。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3号,2015)要求,“坝高100米以上大坝、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和病险坝应建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应满足《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在线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L/T 2096-2020)》的要求,装机50MW以上电站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坝监信息〔2022〕97号)中《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功能基本技术要求》开展大坝安全在线监控功能的建设或完善。按照管理规定和规范要求,双江口水电站应建立在线监控系统。
2.1.1.2 安全监测仪器埋设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0日,大坝安全监测表累计完成1039套/支/台/米,累计异常量2个,完好率99.83%;引水发电系统累计完成仪器安装664套(支),完成率97.79%,异常测点23个,仪器完好率98.06%;泄洪系统累计完成监测仪器安装埋设694支,完成率77.03%,异常测点12个,仪器完好率98.93%;外观监测累计完成476个测点的安装埋设。其中,2017年7月前期标移交大坝安全监测标和地下工程监测标的部分前期监测仪器未纳入统计(目前1#导流洞、2#导流洞122个完好内观测点在测,竖井泄洪洞进口边坡、左右坝肩边坡、25#危岩体、27#危岩体、上下游围堰106个完好内观测点在测,进水口边坡、开关站边坡、压力管道102个完好内观测点在测)。具体监测设施实施情况详见技术要求。
2.2.1.3 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情况
双江口水电站即将启动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95%以上的测点将实现自动化,施工期监测、巡检等信息已集成集中在大渡河流域库坝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库坝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国家能源集团大坝安全管理平台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该平台将实现集团大坝安全数字化监督管理、大坝安全信息集成集中管控、统一大坝管理及水工业务工作平台、实现大坝安全性态智能分析诊断等功能,提高集团大坝安全管理智慧化水平。国家能源集团大坝安全管理平台采用面向服务的B/S开发框架,通过Spring Cloud协调分布式环境中的各个模块,后端采用Java Web开发框架Spring Boot,前端采用Vue.js基础框架,数据库系统采用国产达梦数据库。系统部署在成都国能大渡河公司集控大楼构建云计算平台上,满足集团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各项要求。
2.1.2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包括: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方案设计,在线监控功能模块整体设计,在线监控功能模块开发,在线监控部署及调试,技术服务。
2.1.2.1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方案设计
结合大坝结构特点、安全隐患、薄弱部位、监控重点、信息自动报送等要求,编制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监控项目、监控指标、分级预警标准、评判模型、评判规则、预警处置流程、问题管控及相关参数配置等。方案的编制应满足《关于加快推进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坝监信息〔2022〕97号)中《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功能基本技术要求》以及《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在线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L/T 2096)要求。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专家审查,并按审查通过后的方案进行在线监控功能模块开发。
2.1.2.2在线监控功能模块整体设计
在线监控功能模块开发应基于已建设的大渡河公司流域大坝安全在线监控功能完善项目的总体架构及开发环境进行,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平台”要求将在线监控功能模块融入该系统,并集成至国家能源集团大坝安全管理平台,实现对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的在线监测数据管理和监控分析,基于此原则进行在线监控功能模块整体架构设计,编制在线监控功能模块软件开发细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专家审查,并按审查通过后的方案进行功能模块的开发和部署。
2.1.2.3在线监控功能模块开发
在线监控功能模块应包含入库信息检查、监测信息异常识别、大坝运行安全状况评判、大坝结构安全与边坡稳定复核、异常问题管控、信息报送功能,结合大渡河公司流域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现有功能模块进行扩展开发,并融入国家能源集团大坝安全管理平台。
(1)入库信息检查功能:对入库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设备设施及软件运行状态检查功能及检查方法的适用性检查。
(2)监测信息异常识别功能:包括监测数据异常自动识别、现场检查信息异常自动识别、识别模型的选择和修正。
(3)大坝运行安全状况评判功能:
1)实测运行形态评判功能包括:坝基安全评判、坝体结构安全评判、近坝库岸及工程边坡安全评判、泄洪消能构筑物安全评判、金属结构设备安全评判、大坝安全综合评判、评判方法适用性检查与调整。评判重点确定与设置监控方法与监控指标,选择与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与评判模型,确定综合评判规则、预警标准及预警分级。
2)安全复核功能开发:大坝应力复核、大坝稳定复核、边坡稳定复核、安全度评判。
3)模型管理及离线分析功能开发:指标管理、规则库管理、离线模型管理、离线分析管理。
(4)大坝结构安全与边坡稳定复核功能:具体包括大坝快速结构安全复核,工程边坡、近坝库岸堆积体、料场边坡及危岩体快速稳定复核,大坝及边坡复核模型建立及调整、计算荷载与力学参数的设置、计算及成果输出等。
(5)异常问题管控功能:包括信息推送及定置、异常处置及问题管控、系统状态监控及缺陷管理、报告自动生成、在线监测及指标统计功能。
(6)信息报送功能:具备通过国家能源集团大坝安全管理平台向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平台实时报送监测数据、汛情数据、巡视检查信息功能,并允许对报送测点、项目进行配置和调整。在双江口现场配置2套短报文终端,实现10个重要测点数据的应急报送,并支持后期可能的扩展。
2.1.2.4 在线监控功能模块部署及功能实现
依据经过专家审查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方案及在线监控功能模块整体设计方案,完成监控项目、监控指标、分级预警标准、评判模型、评判规则、预警处置流程、问题管控及相关参数配置等在线监控功能模块的开发工作,实现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开发完成后与国家能源集团大坝安全管理平台融为一体。
2.1.2.5 技术服务
包括第三方安全评测,系统试运行期功能完善与维护消缺,监控指标、评判规则与模型修正,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审查及验收(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方案和在线监控功能模块整体设计方案审查、系统完工验收)。
需将原库坝管理系统的双江口历史数据无缝衔接至本系统。
2.2 其他:
2.2.1 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为9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主要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方案设计,完成在线监控功能模块整体设计方案,组织专家审查会,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完成方案修改完善。
第二阶段:合同签订4个月内按照审查通过的在线监控功能模块整体设计方案和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方案完成所有功能开发,完成功能模块部署,通过第三方安全评测,开始上线试运行。
第三阶段:系统试运行3个月,合同签订12个月内完成系统试运行及发现问题整改完善,组织专家审查,开展培训,完成项目验收。
2.2.2方案审查及验收
专家审查共计2次,投标人完成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设计方案和在线监控功能模块整体设计方案,由招标人邀请5名副高级及以上(其中正高级不少于2名)的行业专家参加审查会;系统试运行结束满足投标人建设要求后,由招标人邀请5名副高级及以上(其中正高级不少于2名)的行业专家参加审查会,依据专家审查结论进行完工验收。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相关会议的组织,邀请的行业专家的食宿费、差旅费、交通费用和咨询费用(不包含招标人参加会议所有费用),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2.3项目验收
项目内容全部完成,有关验收资料准备齐全,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后视为验收通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以下验收资料:
(1)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方案每站各5份及电子版各1份;
(2)《双江口水电站在线监控功能模块开发方案》;
(3)《双江口水电站水电站在线监控模块安装测试报告》5份及电子版1份;
(4)《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模块运行维护手册》5份及电子版1份;
(5)《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功能模块试运行报告》5份及电子版1份;
(6)《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功能完善项目竣工报告》5份及电子版1份;
(7)《双江口水电站在线监控功能模块安全评测报告》;
(8)招标人要求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或认为需要其他资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坝高100m及库容1亿m³以上或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水电站的大坝运行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无关键信息内容,可提供用户证明、验收证明等资料予以佐证)。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一项坝高100m及库容1亿m³以上或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水电站的大坝运行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8-07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绕城路118号
邮 编:624000
联 系 人:董彦云
电 话:028-86896750
电子邮箱:12076094@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秦洪亮(代15736232465)
电 话:18910982669
电子邮箱:12045659@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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