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8 09:03:45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金沙江公司奔子栏水电站大坝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8539,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奔子栏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奔子栏水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奔子栏水电站是金沙江上游河段“一库十三级”梯级开发方案中的第13级,上游衔接梯级为旭龙水电站,下游衔接金沙江中游龙盘水电站。奔子栏水电站为金沙江川滇段界河电站,工程区左侧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瓦卡镇,右侧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奔子栏镇。坝址位于奔子栏镇上游峡谷河段内,坝址上距定曲河河口约8km,下距奔子栏镇约12km,电站至云南省香格里拉市约88km,至四川省得荣县城约54km。
奔子栏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约20.32万km²,多年平均流量1160m³/s。水库正常蓄水位2148.00m,死水位2138.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3.20亿m³,调节库容2.46亿m³,为日调节水库。电站装机容量2600MW,安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50MW,额定水头121m,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0.35亿kWh/103.81亿kWh(岗托前/岗托后)。
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输水发电系统和过鱼设施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河床布置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身布置泄洪表孔、底孔和生态孔,坝下游布置水垫塘,右岸布置输水发电建筑物、过鱼设施和导流洞。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2153.00m,最大坝高183m。泄水建筑物布置在坝身,由3个泄洪表孔+1个泄洪底孔+1个生态孔组成;坝下游设水垫塘,采用护坡不护底的复式梯形型式。
输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右岸地下,主厂房内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65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进水口采用岸塔式,塔顶高程2153.00m。输水隧洞采用一机一洞,引水隧洞设置阻抗式调压室;主厂房、主变洞等两大洞室平行布置,主厂房开挖尺寸216.60m×31.10m×77.30m(长×宽×高),主变洞开挖尺寸175.25m×20.00m×21.50m(长×宽×高);尾水出口布置在大坝轴线下游约470m处。GIS开关站、出线平台、中控楼集中布置在尾水出口下游开挖场地,场地高程高程2040.00m。
施工导流采用河床一次性断流、围堰全年挡水、右岸隧洞泄流的导流方式。导流隧洞2条,洞长分别为1505.003m和1670.593m,平行布置输水发电系统的山体内侧。上游围堰顶高程2059.50m,下游围堰顶高程2040.00m。
奔子栏水电站复建公路G215得荣县瓦卡至奔都段复建工程(枢纽区阿洛贡至曲岗顶段)桩号范围为K0+000~K8+583,其中K0+000~K0+280段为利用老路段。全线共设置大、中桥2座总长268m,涵洞21道;隧道2座,总长1903m,隧道建筑限界:9.0m×5.0m;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沥青混凝土路面;最大纵坡:7%;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为了保证G215枢纽区段在电站围堰期的通行功能,需新建一条电站蓄水前围堰期的临时保通公路(即复建G215与既有G215的高低连接线),保通公路的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为8.5m,全长3.135km,含隧道490m/1座,隧道建筑限界:9.0m×5.0m,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奔子栏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监理,监理范围包括导流洞工程标(含相应的金属结构安装)、大坝工程标(含相应的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奔子栏水电站复建公路G215得荣县瓦卡至奔都段工程标(枢纽区阿洛贡至曲岗顶段)、堆积体治理与场平工程标、曲岗顶堆积体治理工程标、金沙江大桥工程标、安全监测工程标(所监理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监测)、帷幕灌浆工程标、帷幕灌浆试验标、水土保持工程绿化一期和二期工程标、物探检测标(所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物探检测)、甲控物资管理服务标、供水供电系统运维标、工区物业管理标等所有项目的合同工期内的监理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前相关配合工作。
2.1.3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计划116个月,自本招标项目监理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划2025年1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的各项监理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计划2033年6月30日全部投产)、缺陷责任期(自全部投产起24个月)满为止。实际进场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原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未到期的仍视同有效)。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3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全投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大(1)型水电工程碾压混凝土坝(坝高100m及以上)主体施工监理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大型水电水利工程大坝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副总监、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1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10-14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奔子栏水电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7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刘彦君
电 话:028-62008082
电子邮箱:12071900@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王刚、周畅(63602880)
电 话:023-63602725
电子邮箱:20002977@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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