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7 14:54:39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气体检测仪智能管理系统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10542,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智慧矿山建设是煤矿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核心目标在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最终实现无人值守的作业环境。随着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在气体检测领域,智能标校自动发放系统的自动领取、自动归还、自动充电、自动标校、故障自诊断、标校数据查询以及标校提醒等关键功能的实现,对于推动煤矿行业的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和无人值守具有重要的意义。
井下环境参数检测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气体检测仪作为关键的人员单兵检测装备实现了移动式环境参数检测,有效提升了矿井安全防护能力。
目前神东13座矿井在用甲烷、一氧化碳、氧气等便携气体检测仪共计30000余台,采用人工分别标校和发放,效率低,用人多(各矿井配备专职标校、发放人员共计70余人),受主观因素影响,易导致数据误差较大且追溯困难。因此亟需开展气体检测仪智能管理系统研究。
针对以上问题,本项目研制一套气体检测仪智能管理系统,该系统由智能发放标校装置、手机管理APP和软件管理平台组成,实现气体检测仪自动标校、自动发放、自动归还、故障自诊断等功能,达到减人增效、精准标校的目标。
2.1.2.采购范围:
本项目研制一套气体检测仪智能管理系统,该系统由智能发放标校装置、手机管理APP和软件管理平台组成,实现气体检测仪自动标校、自动发放、自动归还、故障自诊断等功能,达到减人增效、精准标校的目标。
1)研究内容:
(1)气体检测仪发放标校一体化无人值守智能装置技术研究
采用分时段精准标校策略,通过智能化控制系统实现全自动标校流程,配备独立供气管路系统,确保每种气体标校过程互不干扰,并建立标校周期数据库,自动追踪并提醒各检测仪标校有效期,提高标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气体检测仪发放标校一体化无人值守智能装置安全性能研究
系统采用逐一标校的方式,避免多种气 体交叉干扰,确保标校的准确性。柜内通风系统采用绝对负压环境设计,防止气体外泄;同时,在气瓶间至柜体以及通风管路上,安装甲烷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实时监测标校过程中及标校完成后柜内气体浓度;柜体在整个标校过程中保持断电状态,同时通风系统持续运行,维持柜内负压状态,确保气体无外泄,提高标校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气体检测仪智能管理系统研究
利用无线通讯技术,建立手机与气体检测仪之间的通讯链路,气体检测仪标校值、报警值等关键参数可在手机APP内进行配置。同时,手机APP可进行管理平台内各类信息的查询操作以及仪器故障的报警推送。
系统软件管理平台集成监控和控制界面,实现对气体检测仪标校周期、标校状态、故障状态等的实时跟踪;软件管理平台内置数据管理功能,通过软件管理平台实现了信息的集中管理、综合数据展示和仪器发放标校查询及报表打印服务,提高数据的可用性和工作效率。系统预留对外接口,可将管理数据上传至煤矿智能化系统。
2)成果形式:
(1)提交气体检测仪智能管理系统1套(含手机端、PC端);
(2)提交气体检测仪智能管理装置2套,完成2个矿井示范;
(3)完成发明专利2件,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提交企业标准报批稿1项。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24个月。
2.1.5、服务地址:通风研究中心
2.1.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2.1.7、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8、质保期
项目验收合格之后12个月。
2.1.9、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科技备案、实施方案及设计方案编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2)完成气体检测仪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样机测试,气体检测仪智能管理系统软件设计,提供软件测试报告,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
(3)完成气体检测仪智能管理系统研究,全部安装,并且运行正常且具备终验条件,乙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
(4)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一年,从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不存在缺陷且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支付质保金。
(5)知识产权费用为合同价款的5%。在乙方完成约定的全部论文发表,且配合甲方取得约定的全部专利等知识产权后支付。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或技术文件
2.4 项目服务期: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或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井智能通风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9月7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有效的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0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1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12-01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大柳塔镇
邮 编:719315
联 系 人:王宝富
电 话:0477-8282147
电子邮箱:20041822@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大柳塔镇
邮 编:719315
联 系 人:白瑞先 高慧茹
电 话:0912-8226310
电子邮箱:20015158@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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